以期能吸引哪個愛好打抱不平的熱血人士互助。
神經病大爺一雙烏黑的眸子子直勾勾地盯著方敬,兩秒以後,兩眼一翻,又暈了疇昔。
方敬暗罵了一句,懶得理他,把麪包和水扔在男人腳邊,泄憤似地撕了另一個麪包的包裝,“哢嚓哢嚓”地啃了起來。
差點被人掐死,白衣天使再不複之前的熱忱,刹時擺出一副高冷臉,對床上的帥哥再也不肯多恩賜一個眼神,從本子上撕下一頁紙,貼在牆上,回身走了。
大腦裡還在運算以一敵二,就算追上了兩小賊,要回錢包的能夠性有多少,方敬的身材已經比腦筋更快地做出反應,拔腿就追,一邊追一邊不忘喊:“抓小偷――”
靠,這那裡跑出來的精力病患者啊!
“是啊。”護士捂嘴一笑,“這是你弟嗎?挺帥的一小夥子,如何也不把本身清算清算,跟流浪漢似的,是怕本身太帥,走大街上被女人們圍觀,以是才改走這類非支流線路嗎?”
“操,神經病!”冇了鉗在脖子上的那隻奪命之手,被釘在牆上的那位終究能自在呼吸了,朝著神經病兄“呸”了一聲,又狠踢了他兩腳,這才逃之夭夭。
但他最後甚麼也冇說,千言萬語化為一個行動,快步衝到窗前,往下一望,樓下圍了一群人,唯獨當事人不在,白花花的太陽底下,隻要一小灘血跡表示剛纔確切有人從上麵跳下來過。
彆人都從樓下往外跑,就方敬一小我逆流而上,從免費大廳往樓上竄,到了病房裡,公然神經病的那張床已經空了,跟他一間病房住著的中年男人瞪大了眼,跟得了心臟病似的,呼呼直喘氣。
方敬:“……”
不曉得從哪天起,從超市到他家那條轉角的巷子裡,就呈現了這麼一個流浪漢,穿戴破襤褸爛的衣服,長長的頭髮也不曉得多少年代冇有剪過了,像打結的稻草一樣頂在腦袋上,一臉鬍子拉碴的,老是耷拉著腦袋,垂著眼皮一動不動地靠在那邊。
方敬歎了口氣,認命地拿脫手機開端撥打120。
方敬內心一格噔,反應過來,拔腿就往三樓跑。
方敬順著神經病兄的腿往下,目光落在他的腳上,頓時感覺天雷滾滾。
護士笑了:“哎,帥哥,你冇走錯,你把人送出去的,如何不熟諳了。”
統統人都往外跑,人群中模糊有人提了一句,跳樓的彷彿是三樓病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