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此人說話如何這麼傷民氣啊?”少女的聲音中都帶了點兒顫音,頓了頓,見他毫無反應,乾脆一頓腳,負氣道,“我不要跟你走了!”
“哼!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君子不吃嗟來之食!”一邊說,一邊偷偷地瞧那肥光流油的烤雞。說實話,她已經一天冇吃東西了。
“火隻?獨特的名字。如果火雞的話我會更樂意接管的。”
少女肉痛地想:它們本來應當作為我的食品,被名譽吃掉的!
火尋逸心想:對於我來講,送走你這位瘟神就是上天對我的最好回報。
“火尋逸。”
“哦?如何個怪病?”
“不可!我不跟你走不恰是趁了你的情意嗎?我纔不做這類傻事呢!我決定,我跟定你了!”
“剛開端啊,傳聞隻是身材衰弱,做事冇啥精力,以是縣太爺也就冇重視,但是,厥後有一天,竟然在用飯的時候暈倒了,然後就一向躺在床上,昏倒不醒。這時候,縣太爺才急了,趕緊請了大夫來給兒子看病。但是呀,這大夫看了好久,都冇看出個以是然來,連連抱拳說,請縣太爺另請高超。連續請了好幾個,都是這個模樣。眼看著本身的兒子躺在床上,一天比一天肥胖,這縣太爺內心急得像熱鍋上的螞蟻,團團轉。因而貼出佈告說,隻要有人能治好本身兒子的病,就給他五百兩。傳聞現在已經增加到一千兩啦!”
“那你乾嗎偷偷摸摸地走,也不叫我一聲?要不是我早防著你有這一招,明天你還真要不辭而彆啦?”
“我要殺了她。”
“等一下!”前麵一聲嬌喝,令火尋逸雀躍的表情頓時跌到了穀底。
然後重視到對方的臉抽了抽。想到剛纔的慘狀,趕緊持續說道:“我叫離顏,今後你就叫我鳳挽離吧!”
火尋逸俄然說道,殺氣有照本色般從他身上溢位,彷彿連熊熊燃燒的篝火也變得奄奄一息。
過了將近十天,兩人終究走出了深山老林,來到了人類居住的集市。集市很大,有賣各種小玩意的,有演出雜耍的,另有酒樓,戲劇坊,熱烈得很。鳳挽離一會兒拿起一隻麵具玩了玩,一會兒擠到人群裡看他們玩雜耍,見到出色處,就和大師一起喝彩鼓掌,玩得不亦樂乎。固然如此,她也冇忘了閒事,緊緊跟著火尋逸,免得他又趁機偷溜。不過,自那次偷溜得逞今後,火尋逸彷彿就再也冇動過要拋棄鳳挽離的動機了。因為他曉得,想也是白想,那少女完整跟橡皮糖有的一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