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候一分一秒的疇昔了,飯菜也都涼了,她仍然冇有返來。我一向有些坐立不安,我但願她是找到她親戚了。也怪我,明天就應當把我的手機號奉告她的,免得我這麼擔憂。
我並冇有一點兒的擔憂。現場的觀眾們那麼多,我想即便警方也不敢過於包庇他們。有很多人錄下了他們拿著鋼管的模樣,和有監控,也照實的記錄了他們威脅我的場景。
“阿誰,張所長,我們冇有彆的意義,就是想給這位先生點賠償。阿誰醫藥費我出,算是替我阿誰不肖子減輕一點兒罪孽。”
等包紮好了以後,兩人就把我往一個辦公室帶去。路上,兩人叮嚀我:一會兒到了,你甚麼都彆說,儘管嗟歎就行了!
“停!你們這是乾甚麼?想乾甚麼呢,啊?奉告你們,我們所裡也有錢,餘先生的傷,我們會替他看。你們是不是想拉攏腐蝕當事人啊?奉告你們,就算他不告狀你們了,該判的也得判。他今後如果掉了一要毫毛,那就是你們三個乾的。我都不會放過你們!”
“看,看,看,都把人家打成甚麼模樣了?你們還敢來討情?奉告你們,就你們兒子的那些事情,不懲不敷以揚國威,不處不敷以布衣憤。”
在這一刻,我以為差人叔叔是絕對巨大的,這個稱呼也是非常親熱的。
這事聽起來,邏輯有些不通啊!一群富二代,訛一個窮光蛋的錢?他們吃飽了撐得嗎?我敢說,如果他們約我去打鬥,給我的,絕對能比訛我的多。
所長出去了,三個大款開端對我作出各種的承諾。我冇健忘本身的職責,仍然在嗟歎著。在每人把兩萬的現金放在了我身上,又承諾了各自三十萬的欠款以後,我的嗟歎聲停止了。
我被扶進了辦公室,放到一個沙發上,開端“哼哼”了起來。中間一個西裝格履,大腹便便的中年人問我:“小,小夥子,你,你冇事吧?”
“六小我,拿著鋼管砍刀,當街搶錢。把被害人打傷,被多名大眾勸止仍不斷止。另有國法嗎?另有法律嗎?你們的眼裡,另有群眾差人嗎?”
在簡樸的作了現場的扣問以後,我們都被帶回了警局。
所長走了出去,讓人們把我扶了下去。兩個警察讓我先歸去,奉告我說:讓我記得這幾每天天來這兒轉轉,等事情就好了。
這麼晚了,她應當還冇有用飯。我走到廚房,開端忙活了起來。明天我應當找找房東,再搬一張床來。對了,給她點錢,最首要的是:還得配把鑰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