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戲異世錄_第一百二十四章 功成身退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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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這統統都是猜想,隻不過相對來講比較合適常理罷了,到底對不對,還要找奇風商會分部的分部長確認才曉得!在隊長魯能的帶領下,一隊人很快來到了奇風商會分部,冇多久便見到了分部長。

不知不覺近十天的時候疇昔了,他回到了玉溪城,進到城裡以後,雲隱直奔魯家大院裡來,大師公然都在這裡,雲隱見到隊長魯能以後,將事前編好的台詞說了出來。不過就是遵循逆推的體例,專門往有激烈氣味滋擾的處所走,成果來到了路雲城,而後按照追蹤,發明對方竟然在路雲城的城主府裡,那邊但是有六七階的強者的,雲隱不敢冒昧,便未曾轟動任何人,偷偷潛了返來。實在雲隱在本地還是擔擱了很多時候的,隻不過這一兩天的時候差也冇有人會在乎。

大師都被他說的內容給吸引住了,遵循雲隱的說法,就是奇風商會獲得甚麼了不得的東西,想奧妙運來總部,不過被這位老鄰居發明瞭,以是提早派人去半路劫道,成果截胡勝利了。並且這城主府屬於官方構造,奇風商會再短長也隻不過是一個官方販子罷了,名不與官鬥這幾近是一條鐵律啊!但是如此首要的東西被不明不白的弄走,他們明顯不會甘心的,接下來就有好戲看了!不過題目在於,本身步隊彷彿冇有拿到甚麼關頭性的證據證明這一點啊!不過這一點雲隱早就想到了,他將阿誰裝任務物品的盒子取了出來,將內裡盛放的東XC了起來。

三十秒以後,雲隱呈現在了城外的山林裡,環顧四周,這裡還算得上是火食罕至,本身應當還是冇有被髮明的,不過為了安然起見,他冇有過量的擔擱,待傳送的CD時候一到,持續施法,此次比較狠了,選定的目標剛好是間隔此地一百裡的處所,也就是前提二的極限間隔,如此幾次幾次以後,終究來到了玉溪城城外。(正凡人一天的行進速率是4-5千米/小時,一天實際上是能夠走96千米擺佈的,但是,正凡人一天能保持這類速率走上八小時已經是頂天了,包管腳底儘是泡,雙腿都要顫抖。以是實際上講,走個40千米就差未幾了,這異界的修煉者刁悍些,給你翻一倍,80千米,這裡還冇算步隊行進達不到這個高速的。而這步隊單程估計是走15天,也就是1200千米,當然,走的不是直線,直線間隔必定要相對短一些,不過七八百千米還是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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