誘夢_第240章 戀愛腦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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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老虔婆!”知府大人都聽不下去了:“就算你說的是,那現在不籌算求娶人家了,就該把人家的東西還歸去呀!”

呦?這還是孝子了?江婉笑了,問猴臉男:“是如許嗎?你帶著荷花私奔,卻把值錢的東西都留給了你老孃?為甚麼?你們本身不消吃用的了?”看到戶籍裡荷花上邊本來是有過兩個兄長一個姐姐的,但都早早冇了,荷花的父母現在也都四十多了,荷花真的是獨女呢。

打的還是不敷啊,江婉心想。

看了一眼猴臉男,嘲笑了一聲,把視野放回到戶籍冊子裡寫著荷花的那一段看著,嘴裡彌補著:“關頭是第三,荷花統統這統統的最底子目標就是,正端莊經嫁到你家做正室,而你家重新到尾都是在騙荷花。以是你說該不該還人家財物?”

江婉記得考科舉時背過的:《大啟律·姦非》規定:凡和姦,杖八十,有夫者杖九十……奸幼女十二歲下者,雖和同強論。《大啟律·刑律·犯奸》中規定:如強姦十二歲以下十歲以上小童者,擬斬監候,和姦者,照奸幼女雖和同強論律擬絞監候。”

荷花答道:“我們逃出來後蘇哥哥說我小,東西放我那邊不平安,拿了我身上值錢的東西又回了趟家。以後我們就坐上一輛馬車,一天一夜後就到了個小村莊住下了。當時蘇哥哥說他孃親年紀大了,一小我在家他不放心,就把值錢的東西都留給了他孃親。”

江婉一邊聽一邊看著荷花的戶籍質料,看著看著感覺不對。江婉本身十四歲了,荷花的生辰比本身小一年半快兩歲,那現在荷花就是十二歲半,生孩子是一個月前,那懷孩子的時侯不管如何也冇到十二歲纔對。

“至於後邊荷花帶出來的財物,第1、這些東西不能算是荷花的,應當算是荷花父母的,荷花無權措置;第2、荷花拿出來的目標是為了你們今後出去度日的,你交給你孃的時候,並冇有問過荷花,即便過後問了,也是先斬後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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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留一半的,但我娘說本身年老,我又要出門在外,不曉得甚麼時候才返來。我娘叫我把銀錢都留下,我便把東西都留下了,這是我跟花花說了,她也讚我孝敬懂事,留下財物是應當的。”猴臉男答覆道。

師爺看了一眼,秒懂,當即拿了戶籍冊子給還在怒罵老太婆的知府大人看。

還蘇哥哥?江婉聽了後脖頸子都竄冷氣。江婉忍著涼意問道:“不是說金飾甚麼的給了他老孃了?你如何說要做盤費和嚼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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