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不戴耳塞?它的聲音很激烈。”弄完了籌辦事情,帕維拿出耳塞本身戴上,然後提示洪濤。
“我來當你的供彈手,來,坐在這裡,雙腿分開,握住把手,先不消扣扳機,等我加水。”帕維先批示著洪濤坐在小車把手上,然後拿著一個塑料桶往機槍的散熱器裡加水,最後把彈鏈裝進機槍上方的送彈口裡。
“這個帕維,每次來新人的時候都拿這玩意出來整人,如何樣,是不是有種想吐的感受?”老蓋爾走過來把洪濤拉起來。
遵循這個節拍,洪濤本身算了算,想要去打角鹿起碼得在這裡住2年,並且每次測驗都得順利通過,如果想打棕熊,冇5年根基冇但願。如果光打野雞和鴿子,洪濤就冇需求費這個勁了,那玩意海內也能打,以是終究,他撤銷了去考槍照的動機,還是冇事跟著老蓋爾過過癮就算了,不搞那麼費事的事情。
此時的重機槍就像一頭怪獸,從槍口中噴出半米長的火焰,遠處的草垛已經被打得直冒白煙,破裂的草梗四周罰散。
“那我打200加元的吧,能打多少?”洪濤取出一張鈔票。
當然了,前提是你必須是個明淨的人,也就是說你不能有犯法記錄,哪怕是酒會駕車記錄都不能有,不然聯邦當局會以為你是個便宜才氣出缺點的人,不會答應你持有兵器的,而是是畢生都不能,從這點上看,本國人都很自發的遵循各種法律還真不是天生的,因為他們做的每一件事,都有能夠影響本身的平生,以是他們對於違法都很重視,萬一留下案底,一輩子都很費事,換句話說就是犯法本錢真的很高,高到一件小事就能毀了你平生。
“嗵。。。嗵嗵嗵。。。嗵嗵。。。”洪濤方纔把雙手的大拇指按在握把中間的阿誰鐵片上,一陣如同高音炮似得聲音就從空中上傳來,震得洪濤的身材跟著發射槍彈的節拍一起顫抖著。
“這麼多!”等帕維拎著一個大箱子返來的時候,洪濤才曉得本身剛纔還真是多心了,這個彈鏈就是250發槍彈,必定不成能打一半留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