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在這個題目挺好處理的,找房管所給調配一下就成了,把那兩家人給調到那些無人居住的公房裡,兩邊都不會有定見的。不過話有說返來了,在當今這個社會,讓你去當房管員,不但冇有任何好處,另有能夠獲咎同事,並且必定會有一大堆費事等著你,你會去給他們調屋子嗎?歸正我是不會,我能不害人就已經很禁止了,這個年初當好人不得好死,甚麼泥土就長甚麼作物。
但是這第三處房產洪濤更眼紅一些,小時候洪濤去過本身家前麵的阿誰院子裡玩,因為阿誰院子裡有一顆很大的核桃樹,四周的小孩冇事就想爬到房頂上去摘核桃,本身也不例外。
不過這個房東是個酒鬼,從年青就開端喝,每頓飯少則半斤多則2瓶,他本來是個電梯維修工,掙得也很多,但是整天這麼喝,已經酒精中毒了,不喝酒手就顫抖,啥也乾不了,最後讓單位給辭退了。
本身花了那麼多錢,費了那麼多時候,陪著帶領連吃帶玩的,都觸及到五大鐵之一了,求得是甚麼?不就是求這個帶領說了算嘛!並且不但是五大鐵之一,事成以後另有五大鐵之二呢,一起分過贓這點也很首要!
不過就算你喝最便宜的酒,也得費錢買不是,他又冇了支出,固然每月有幾百塊錢的低保,但是也架不住頓頓往酒廠裡送啊。幾年下來,就混不下去了。因而他就想著把多餘的這處房產給賣了,拿著錢再找個外埠媳婦,拚集把前麵這幾年或者十幾年的餘生給混下去,歸正他本身內心也清楚,他是活不長了,閻王爺曰小鬼,舒暢一會算一會兒吧!
冇了事情,就冇了支出,他媳婦也是個實在人,一看大事不好,乾脆離了吧,歸正孩子也都大了,冇啥可牽掛的。自從仳離以後,這位酒鬼就更加變本加厲了,本來喝酒還找不到個由頭,現在可好,妥妥的借酒澆愁啊,名正言順了。
這老兩口下定決計要去米國照顧外孫子或者外孫女,在有生之年估計也就不籌算返來了,不過他們這所屋子可就成了困難了。這玩意帶又帶不走,賣又冇法賣,因為內裡還住著兩家人呢,這個屬於文革期間留下的汗青遺留題目,還不能轟走。並且那兩家的環境也挺清楚,人家真的冇房,單位也不成能分房,遵循他們兩家的人為,也不成能買得起商品房,就算是兩限房也買不起。
洪濤是個懂事的人,不能白聽了人家的動靜,固然還不能肯定這個謹慎的可靠性,但是兩條軟中華還是妥妥的落入了辦理員的皮包,至於後續的好處,那就得看洪濤的挑選和辦理員的辦事才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