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究竟是如何做到的?
本來這些對話不敷以完整震驚我們,但是接下來技偵科的結論卻讓我們實在驚奇的無話可說。
但是這很較著是不實際的,以是如許看來,關押畢肖的現場是一個絕對的密室,那麼“x”在做好統統籌辦事情以後,他究竟是如何從這個密室內裡逃脫的呢?
但是就是在如許一個底子就不成能做到的環境之下,“x”將統統的不成能,在本身的手裡都變成了能夠,並且終究付諸實施。
我靠!
但是這隻是疑團當中的一個小小的疑點,而彆的一個疑點呈現在案現場的攝像機上麵。
按照我們當時破窗入室的環境來看,當時房間統統通向內裡的窗戶都是在內裡反鎖的,而按照門口的沙袋所擺放的位置和體例來判定,也不成能是人先出去,然後再將沙袋遵循那樣的體例堆放在門口,除非“x”會隔空取物。
陳汐茜在江都會,除了我們一組的幾小我以外,完整便能夠說冇有任何的朋友和熟人了,更不要說仇家。
我搖了點頭,這個設法更扯了,更冇有科學根據了。
這帶給我的已經不是震驚,而是震驚!
而因為小組內的其他成員對我的絕對信賴,以是在我的影響之下,他們也冇有重視到這些內容。
那麼拍攝視頻並且將其公佈到網上的人,目標究竟是甚麼?
與其說冇有門路,也不是完整冇有,畢竟我好歹也是專案組主體成員,就算是調查組再如何下號令,我畢竟還是能從陳赫他們幾小我的口中密查到一些口風的,不過打仗不到本色性的證據,光憑這些口風我很難對何欣的案子做出任何的推斷。
但是現在想起這件案子,我還是會不自發地想到在這起案子中最大的一個疑團,而這個疑團也是我們小組內統統成員都想不明白的一點。
過後,陳汐茜臨時住在小巧的家裡,傳聞這是調查組的號令,臨時要限定陳汐茜的人身自在,而在陳赫的死力包管和遊說之下,調查組才決定不對陳汐茜采納刑拘的辦法,而是讓陳汐茜居住在小巧的家中,由小巧賣力監督陳汐茜的平常活動。
但是現在看來,郝仁所供應的線索應驗了,六年前的案子被“x”舊事重提,現在已經重新搬到了檯麵上。
不過眼下按照小巧的描述,陳汐茜固然頹廢,但是情感還算得上穩定,並不會做出甚麼過激的傻事來,並且她現在對調查組的調查非常共同,信賴過不了多久她的事情就會水落石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