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順著山槐手指的方向看疇昔,當時就驚呆了。
我看了一下電腦右下角顯現的時候,此時已經靠近半夜12點了。
但是按照檔案當中的記錄,徐婷在美國的這段時候內,始終都冇有拿到事情簽證,也就是說她美滿是以一個家庭婦女的身份自居,固然我曉得這必定是她的第二任丈夫,也就是返國以後在原公司辭職,本身出去當狀師的第二任丈夫懷特・史女人從中推波助瀾,但是即便如許,真的就會有那麼輕易嗎?
山槐指了指螢幕上的一個位置,對我說道:“二哥,你看這裡。”
畢竟程陽是程倩的親生父親,對於一個父親來講,就光仰仗著體貼女兒成永餬口的來由就足以讓他們兩小我持續保持著聯絡。
但是前麵記錄著,當時徐婷辦理出國手續的時候,包管人就是這家公司的法律參謀,美國人懷特・史女人。
除非……他們能主動奉上門來。
但是按照上麵的記錄,徐婷所申請的是小我移民項目,而這個項目當中有一條明文規定,就是申請人在本身的名下,必須具有五十萬美金的小我資產,並且供應與資金相乾的合法手續。
然後轉頭衝進了組長辦公室,將我的推斷和我的行動打算跟陳赫報告了一遍。
“二哥,你看這裡。”山槐俄然指著電腦螢幕上的一段話對我說道。
我臨時性的停止思慮這個題目,然後持續看著山槐所指出的方向。
這莫非還是一個偶合嗎?
程陽的前妻名叫徐婷,早些年是海內某名牌大學的研討生,畢業以後在江都會的某家外企事情,但是厥後這家外企因為金融動亂,導致裁人並且封閉了設在江都會的分公司。
這必然是出於某種目標的啟事,固然程陽和徐婷的朋友都表示他們二人仳離以後再冇有任何的交集,但是這些都是他們眼中所看到的,而並不能直接證明這兩小我在公開當中,是否再次有過甚麼聯絡。
在我的心中看來,目前最要的題目必然要找到徐婷,如果有能夠的話,“x”對程陽脫手的啟事,很有能夠會和他的家庭,有著某種啟事。
我將內心的這個設法跟山槐說了,山槐聽到我的話以後,也能夠理睬我心中的憂?,但是真的冇有體例,從某種意義上來講,徐婷和程倩母女現在全數都是美國人,在冇有證據能偶證明他們倆有直接的犯法懷疑的話,我們冇有體例通過交際的乾係來將他們母女二人帶返國。
但是她的母親,也就是徐婷僅僅是申請了美國的綠卡,但是卻並冇有申請國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