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不瞑目_第三章 不是證據的證據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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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赫扶住了一旁的桌子,勉強站住冇有跌倒,而他的彆的一隻手裡,拿著一個檔案夾,我想那就是小悅的完整屍檢陳述了。

不測滅亡?就這麼簡樸嗎?

我的再一次歸隊,一時候流言四起,隊裡的其他警察根基上都曉得我半年前批示的那次行動所形成的結果,每一小我都像是避瘟神一樣躲著我,冇有一小我情願插手新的一組,重組事情停滯不前。

他們姐妹的父母兩年後果為一場不測不幸罹難,小悅已經是她獨一的親人了,冇想到她剛從落空父母的陰霾當中走出來,卻又落空了姐姐。

“滅亡時候:2o12年1月22日22-23時許。”

正想著,我眼角的餘光不經意間瞥了一眼辦公室的門口,透過辦公室關著的門上的玻璃,我看到陳赫和小巧兩小我在門外,彷彿是在爭辯著甚麼。

她並冇有進到辦公室分開,而是回身走開了。

2o12年1月25日,正月初三。 ≧ ≦

但是當我看到最後幾頁的終究結論的時候,我驚呆了。

啟事一,因為我們眼下把握的獨一線索,那張字條上麵的數字,我的直覺奉告我,那必然是某種提示,隻是解開還需求時候。

如果不是偶合,那就應當是小悅用心留下的,但是她用心留下這串數字究竟是為了甚麼?莫非真是和半年前抓捕“x”的行動有關?

我想要安撫她,但是乾張了幾下嘴,卻一個字也冇有說出來,因為我真的找不到任何能夠真正去安撫她的話。

這是一個死循環,前提是如果我們找不到衝破口的話。

一,事當時,小悅的人身自在遭到了限定,這也能夠解釋為甚麼小悅冇有從現場逃離,並且手裡還攥著那張字條,那字條就是留給我們的線索。

但是這個觀點很快便又被我顛覆了,半年前的那次行動當中,按照當時行動結束的現場慘烈狀況來看,不成能會有活人從內裡跑出來的。

但是我的內心卻不這麼以為,包含陳赫,包含蘇小巧,我們都不以為這是一場簡簡樸單的不測,而我們之以是如許推斷,就是又回到了原點——那張被小悅臨死都死死地攥在手內裡的那張紙條。

如果人葬身火海的話,我信賴絕大多數人的第一反應是本能地逃離火場,或者挽救本身的親人,絕對不會是拿某個物件,就算是必然要搶救出某個物件的話,那也是對於本身特彆首要的東西,但是這張字條,很較著對小悅來講很首要。

現在那張紙條正作為證物,溫馨地躺在我的辦公桌麵上,上麵的筆跡還是清楚可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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