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誰未曾胡想過本身是個冇有豪情的殺手,就像電影裡的小馬哥一樣。
現在,兩位大神就在本身身邊,趙泰恨不得抽出本身的呲水槍,大喊一聲:“看看誰纔是真正的殺手之王。”
“萬鑫輸了,萬鑫輸了!”
要不是年青的時候,孫大聖在偵破一宗拐賣人丁的罪案時,情感衝動將人打成了重傷,被記了大過,以他的年紀跟經曆,起碼是市局隊長一級,或者是縣城的局長、副局長了。
“趙總,趙總,我帶了個朋友來了。”
“嘶!”
趙泰端著酒杯,踩著貓步,一扭一扭的來到林耀身邊,看著站在左邊的張彪笑道:“哎呦,看這凶暴的長相,另有臉上的刀疤,做特型演員都夠了吧?”
有首詩不是說了嗎:趙客縵胡纓,吳鉤霜雪明。銀鞍照白馬,颯遝如流星。十步殺一人,千裡不留行。事了拂袖去,深藏身與名。
林耀敢脫手攔他,清楚是對他的不尊敬,現在他很不歡暢。
“還愣著乾甚麼,給這位大哥弄個坐位,不,弄兩個,給刀疤哥也弄一個。”
隻能在網上,花五千塊錢買了個高仿的呲水槍,還是鍍金版的。
“先不急著喝。”
“這是我兄弟袁克華,殺人如麻,手上三十幾條性命,是個需求尊敬的人。”林耀靠近趙泰身邊,小聲跟他唸叨:“彆跟他開打趣,他會當真的。”
趙泰不耐煩的昂首一看,來的是酒吧經理王峰,這小子平時冇少拍他馬屁,給他送女人,當即壓下心中的不滿,沉聲道:“你如何總有朋友啊,此次又是哪個渣滓?”
刹時,又是鬨堂大笑,特彆以在場的美女為最,看王總的目光都分歧了。
就說槍吧,他也喜好,冇體例,弄不到。
“彆!”
靜...
不等趙泰的手伸上去,林耀就一把給他抓住了,點頭道:“彆跟他開打趣,他不由逗。”
“廢料!”
林耀微微點頭,湊到他耳邊輕聲道:“職業槍手,從業十六年,尚未有失手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