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來,威廉和蘭斯從洛杉磯談到倫敦,從聖莫尼卡談到伊頓,從那輛威廉至今不敢開著招搖過市,正在布蘭德利家車庫吃灰的布加迪威龍,談到蘭斯比來看上的一輛阿斯頓・馬丁。
蘭斯的體質畢竟還是比不過威廉,冇多久就氣喘籲籲,哈腰雙手撐在膝蓋上,站在原地半死不活的喘氣。
威廉挑眉說:“這麼快就混成地頭蛇了?蘭斯・羅德裡克公然是蘭斯・羅德裡克。”
兩人繞著泰晤士沿岸跑了好久好久,午後金黃色的陽光暉映在兩人身上,將影子拉出了好長,背光看去,這幅老友間嬉笑打鬨的場景都能夠入畫了。
不管是威廉還是蘭斯,酒量都不高,不知不覺兩人就醉了。
……
久違的外號從蘭斯口中蹦出來的那一刻,威廉渾身的汗毛都快炸起來了,因而他暗戳戳的起了歪心機,雙手食指拇指並在一起,出其不料的捏住蘭斯兩頰,然後用力往外扯。
“……你的題目這麼多,是想讓我一口氣答覆完然後累死嗎?”蘭斯喝了口啤酒,答案也言簡意賅到了極致:“還好,冇有,冇有,冇有,劍橋或者牛津。”
“……”
“噓,低調點。”蘭斯謙善矜持(實則對勁)地誇大:“隻是買過酒,我可冇用它做過甚麼不該做的事情。”
蘭斯俄然感覺本身的手指也癢得短長。
這小子越來越悶騷,也越來越愛藏苦衷了,自從珍妮・羅德裡克歸天後,蘭斯的生長速率的確驚人,小時候威廉可比蘭斯固執多了,八歲的時候他拿著一條毛毛蟲就能把這個上東區最富有的小少爺嚇哭,不過越到厥後,蘭斯的生長速率越快,反倒是威廉,小時候和長大後固然都算聰明,但身上卻冇產生過像蘭斯那樣翻天覆地的竄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