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行動,讓全部集會廳的記者都愣住了。
話音一落,四周比來的一個保安就朝我撲了過來。
沈慧晴帶我坐進了一輛藍色的瑪莎,她乾脆的把鑰匙交給了我,讓我來開車。
警察皺了皺眉頭:“你想乾甚麼?賄賂是罪加一等!”
“意義是非得讓我跟你走一趟?”我無法了,摸出了錢包。
“我們個人?”沈慧晴又問。
“嗯。”
陳達將計就計,擺手讓我們走開兩步後,就朝人群大聲嚷嚷:“蠢貨,彆追了,先過來滅火!”
“你說的這個啊!”
“他是我的秘書!私家的那種!”
看得出來,她仍然在躊躇。
不得不說,程文天的保鑣比保安跟差人還是要強上一些的,但跟我比就差得遠了。
而我帶沈慧晴逃離集會廳的時候,背後“哢哢”的拍照聲響個不斷,想必現在最歡暢的,也就是明天來采訪的記者了。
我冇再等了,輕鬆的將攔在我前邊的兩個記者扒開後,我直接上前奪過了沈慧晴手中的具名筆,將筆扔在地上。
“出來!”警察喝令我。
“少來這套。”警察把煙推開,拿出證件放到我麵前,“請共同我們的事情。”
接著,我和沈慧晴逃竄路途就輕鬆很多了,沈慧晴也跟我指了公司大樓的地下泊車場位置,發起開車走。
我隻能脫手,這些淺顯的保安跟差人,對於我來講實在不在話下。
警察獵奇的往我證件上一看,頓時瞪大了雙眼,隨即,便在我麵前站了個端方,還朝我敬了個標準的軍禮。
我不由抹了把汗,但這也的確是沈慧晴能做出來的事情。
沈慧晴撅了下小嘴:“你的事情還冇有解釋清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