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中天中華史:青春誌_第3章 戰士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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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讓我們想起了泓之戰。

這纔是周的兵士。對於他們來講,做一個好臣子,是比做一個好兵士更首要的事情。或者說,一個好的兵士,起首得是好的人臣。當然,一個好的統帥,也起首得是好的人君。不體味這一點,就看不懂周人的風采微風采。

第二,如果寡君法外施恩網開一麵,將臣賜賚您寒微的外邦小臣荀首,任其措置;家父經寡君批準,在宗廟實施家法,戮臣於列祖列宗靈前,臣一樣雖死無憾,永垂不朽。

人是要有一點精力的。是貴族,就得有貴族精力。固然這精力在全天下都已所剩無幾,但畢竟曾經存在。是的,曾經存在,在希臘,在波斯,在印度,在馬其頓,在中國。

實在士之與卒,職位向來就有凹凸。早就有筆墨學家以為,士,跟王、皇一樣,都是一小我端坐的模樣,隻不過王和皇頭上特彆大罷了。這是有事理的。究竟上,士就是“無冕之王”。他們作為貴族,跟天子、諸侯、大夫一樣,成年時都要加冠。孔子的門生子路甘願死,也不肯免冠,就是不能丟了士的身份。隻不過,士隻加冠,天子、諸侯和大夫則不但加冠,還要加冕,這才成了王或皇。[13]

身既死兮神以靈,

因而楚王為知罃送行。

赳赳武夫,

瞭解這段話,需求有一點知識。遵循當時的軌製,將士出征之前先要祭奠社神,叫“祭社”。祭奠用的肉和酒要分給大師,叫“受脤”。同時要用血塗抹軍鼓,叫“釁鼓”。釁鼓的血,常常是用戰俘的,並且最好是品級崇高的戰俘。知罃所謂“執事不以臣釁鼓”,實在是說楚人冇有殺他。

如此楚人,真是君子風采。但如此風采卻讓人思疑:如許兵戈還叫戰役嗎?

知罃答:不痛恨。兩邦交兵,下臣無能,做了俘虜。貴國的法律官冇有效下臣的血來塗抹貴軍的軍鼓(執事不以釁鼓),而是讓下臣返國接管軍事法庭的審判,這是貴君上的恩情。下臣本身如此無能,又敢痛恨誰?

當然,這時的楚王已經不是莊王,而是年青的共王。

當然還叫。隻不過,彬彬有禮。

於心不甘又無可何如的共王隻好說:固然如此,還是懇請先生把本身的設法奉告寡人。[2]

這事給了巫臣一個機遇,讓他勝利地娶到了夏姬。當時巫臣就曾奉告楚莊王,晉國必然會提出互換戰俘。公然,魯成公三年(前588),晉楚兩國達成和談:晉國歸還楚國王子和襄老屍身,楚人則放知罃返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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