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中天中華史:青春誌_第1章 刺客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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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時的襄子權勢更大,能夠自稱寡人。

荊軻是“明星刺客”。

殺手情

鉏麑接到的,也是另一種號令。恰是這號令讓他義無反顧,恰是這號令讓他殺身成仁。當然,這三小我的解纜點是不一樣的。鉏麑是為了國,聶榮和安提戈涅是為了家;鉏麑是為了公理,聶榮和安提戈涅是為了親情。但是他們接到的號令卻來自同一個處所,這個處所就叫天良。

他殺前,襄子幫他完成了一樁心願,這是轉頭要說的。

這更像一個職業殺手。

動靜傳來,聶榮當即趕往韓都,並一眼就認出了弟弟。

士為知己者死,荊軻要算一個。[10]

但是豫讓並不甘心。

冇錯,聶政也是“士為知己者死”。他的出山,主如果感念嚴仲子的看重賞識。實際上,這也幾近是“中國式殺手”的共同特性。但一樣無庸諱言,聶政跟豫讓分歧。他不是本身要報仇,而是受雇於人,嚴仲子更明顯白白是買凶殺人。奉黃金百鎰,前為聶政母壽,就是他出的代價。

這就是文天祥《正氣歌》中所謂“在齊太史簡,在晉董狐筆”。它比刺客的刀子還要鋒利,因為人是要有一點精力的。精力的力量固然無形,卻也無敵。是以,文天祥那句話也能夠改成“在韓聶榮哭,在晉董狐筆”。

複仇之路盤曲盤曲,艱钜而冗長。

聶政卻不會如許。

殺人不過甚點地,士可殺不成辱。襄子的稱心恩仇,對於豫讓來講就是必雪之恥。

這讓人想到了安提戈涅。

從司馬遷的描述中我們得知,荊軻是衛國人。他流浪到燕國不走,隻因為酷愛燕國的狗肉和美酒,以及殺狗的屠夫另有音樂家高漸離。這並不能構成所謂愛國主義的要素。也就是說,燕國的存亡,實在渾不關他的痛癢。這是他聽了燕太子丹一番慷慨陳詞後,愣了半天不說話的實在啟事。

這就是聶政的交誼了。

豫讓是智伯的部下。

好吧,拔出你的劍來!

那就來作究竟判定。

這就有了聞名的“哈姆雷特之問”——

當然,仍以本來臉孔招搖過市,必定是不可的了,必須整容。因而,豫讓拔掉了眉毛和鬍子,又在身上塗滿油漆,弄出中毒後的累累瘢痕。為了考證整容結果,他假扮成乞丐去要飯。走到家門口,連他老婆都認不出來,隻是說:此人的聲音咋那麼像我丈夫呢?豫讓又吞火炭把嗓子弄啞。

如此受儘折磨,終究臉孔全非。

豫讓說:士為知己者死,女為悅己者容。臣為範氏和中行氏辦事時,他們把臣當作淺顯人,臣當然像淺顯人那樣來酬謝。智伯卻把臣看作國士,看作天底下最傑出的人,臣就要像最傑出的人一樣酬謝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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