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而,一夥人又跟著地上希少的血跡,來到了後院,直到涼亭的石凳旁血跡便冇有了。
現在,想要找到證據證明李傑的明淨,難了。倘若府尹真是史彌遠暗害派人所殺,已經疇昔了這麼長時候,又有李傑頂罪,真凶必定要毀屍滅跡。
成果,後院一下子就剩下十二小我留在那,他們明顯冇法證明本身昨晚在那裡。
隨即查抄了一翻屍身,除了查明王大人是被人以內力擊碎天靈蓋震死以外,再無其他線索。
但是,七煞郎君卻有他的體例,他說:“昨晚能證明本身身在那邊的人,自行分開!”
李傑說:“這是我之前查抄王大人屍身時,從他指甲內裡發明的。應當是王大人被殺以後,凶手搬運屍身,王大人的雙手擺動導致指甲從凶手衣服上刮下來的衣服纖維!”
但是,李傑卻在王大人指甲內裡找到了一絲衣服纖維。
最後,七煞郎君得出結論:王大人是死於後院涼亭,真正的凶手是阿誰昨晚與王大人扳談的人。
可因為冇有人見過阿誰與王大人說話的人,一時候凶手是誰又變的撲朔迷離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