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足飯飽後,我們去了一條古色古香的街道逛街,當時我們三人都買了很多東西,但因為年太長遠,我竟然回想不起我們當初買了甚麼,隻記得當時我買了一把摺扇,是玉竹做的,整整一百元,我為甚麼隻記得這把摺扇,是因為當時馬玉軍也買了一把,現在我的那把摺扇還在,它在每個隆冬都闡揚著它的服從,隻不過扇麵已經換了很多次了。
在山上的日子裡,我們三人闊彆了塵凡的喧嘩,都健忘了過年,驀地間看到街邊的大紅燈籠以及耳邊傳來遠遠近近的鞭炮聲,我有種恍忽隔世的感受。
我泄氣地說道:“好吧,那你等我大學畢業吧,你必然要在你公司給我留個位置啊,隻要月薪三千就行。”
馬玉軍說道:“像你如許的人才,我們公司不按月薪算,按年薪,一年啥都不乾就能拿四十萬,如果趕上需求你脫手的事,處理一件事,在原有的四十萬上再加十萬,處理兩件事加二十萬,上不封頂。”
馬玉軍回道:“就是我們公司一年總利潤的占比,他的百分之十就是說,一年他的薪水是我們公司總利潤的百分之十,也就是非常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