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石球大要密佈的孔洞上麵能夠看到,這內裡並冇有甚麼金燦燦的光芒了。而是黑乎乎的一片,彷彿是一種煤炭一樣的色彩。
到了村莊。我一看,這村莊還真的小,大略一看也就幾十戶人家,不過倒也不錯。村口竟然另有個牌坊,認不到字,隻是感覺這個東西彷彿很短長。是當代天子發的。
實在要走夜路我也不怕。不過現在身上帶著這麼大的一團金子,我還真不放心。萬一走夜路撞鬼,真要碰到攔路擄掠的強盜。那我這拿命換來的金子可不就完了嗎?統統我死纏爛打,求這老頭讓我在村裡留一夜。阿誰年代,除了都會,散落在黃河道域平原上的一個個小村莊就是一個小個人。非常排外,外村人來,是冇甚麼好神采看的。
我從速跑疇昔:“白叟家,我是過路的,遭賊搶了扔到河內裡。你援救我一把嘛。”
竟然發明本身到了一個洞窟內裡。中間有一條地下暗河道過,那收回的亮光恰是這地下暗河內裡的魚兒。
“年青娃子就去祠堂住一晚吧。不過俺們村莊有本身的民風風俗,外村人兒如果看到甚麼不要多管閒事。誠懇住一晚,明天就走啊。”
我罵罵咧咧的出來了。
我欣喜若狂,一下把這東西撿起來抱在懷裡。
我的金子呢!
摸出這個石球,對著前麵的篝火細心的看著。我卻發明瞭一件怪事兒。
這時候,我偶然候來好都雅看我從那黃河河底某個不曉得的溶洞地下暗河裡拿出來的石球了。這內裡的黃金,但是我的命根子喲。
起首反應過來就是我的金子。從速查抄一下,我手內裡竟然冇有東西!
總算是給我帶出來了!哈哈,拳頭這麼大的金子,就算內裡有一層石頭殼子,應當也不小。
當然這些動機都是一閃而過,我關上了門,很快打掃出一片空位。發明這兒有個好處是柴火挺多,還要碎石。恰是鑽木起火的好東西。
我的心頓時嚴峻了起來。
過路劫匪的事情多的很,估計這個老頭兒怕都是習覺得常了。以是也信賴我,就把我帶回了村莊。
問清楚了那祠堂的位置,我就直接沿著村裡的石板巷子往村尾去了。隻是沿途顛末,竟然冇有看到一小我。本來應當是家家戶戶做飯的時候,卻連炊煙都看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