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其他的章程都冇變。商定分炊後也不要大房給養老費,家林哥治腿的錢他們也不睬,公中就給五兩銀子讓他們置宅子。二房怕遲則有變當場又重立了分炊文書兩邊簽書畫押。因為這事,四伯孃連分炊飯都冇籌辦,罵罵咧咧讓大房當天搬出去。老村長看不過眼,便讓家林哥入夜的時候搬去了西莊的栓子爺家。”
“此次分炊請的是村長和族裡的幾個長輩主持的,實在也就逛逛過場,去的時候甚麼都分好了,就隻剩簽書畫押。產業分了三份,大房、二房、四伯和四伯孃各一份。四伯他們跟著二房過,以是老宅分給了二房。說是三份,實在分給大房的就比淨身出戶好那麼一點,千米的銀子一分冇給,地步就是靠近落葉山新開的幾畝荒地。家裡的東西就分了兩袋糧食、兩隻老母雞蛋和挑剩的器具,地裡的麥子則來歲入上來再分。而家林哥需每年付出四兩養老銀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