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時空傳奇_章254七子之歌(二)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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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的雷克斯也與昔日大大分歧。身穿百鍊千鍛亮銀滿身甲,頭戴盤龍臥虎亮銀盔,手中的兵器也是一把銀燦燦亮灼灼三尖兩刃刀。再加上胯下的光亮虎王,讓克裡夫顯得既純潔崇高又威武不凡。

幻獸騎士的氣力也很強大。手中的追魂火龍槍被他使的真如一頭蛟龍普通,一頭夭矯飛舞的火龍,迴旋在騎士的頭頂身周,讓空中乘機而動的有福和小進福竟一時找不到進犯機遇。

“對,我就是孟龍。”孟龍針鋒相對的說道:“咋地不咋地不敢說,不過當年史賓塞但是被我打得哭爹叫娘,跪地告饒,但願明天你可彆學他的樣。不然,你想找娘抱怨可不輕易,那需求橫渡龍神之淵,滾回到崑崙大6才行。”

克裡夫應戰的是亞特蘭聖光學院的那位血牛騎士,也就是光亮騎士。血牛騎士已經是第二次奪得擂主位置。在第一天的比賽中,血牛騎士等閒博得五場比賽並獲得再次應戰權後就主動退出了比賽,然後歇息了兩天,就在明天,血牛騎士再次奪得擂主之位。

克裡夫是一名魔獸騎士。魔寵是一頭非常罕見的光亮虎王,滿身純白,無一絲正色。身高近丈,連頭連尾長達兩丈二三,在擂台上一站,百獸之王的氣勢儘顯無疑。

……

火眼金睛獸長得似馬非馬,背上火焰般的鬃毛幾近垂到了腿彎。駿馬的頭顱上生出一根筆挺鋒利的獨角,健旺有力的四蹄不是馬匹的腳掌,而是獅虎那生裂金鐵的利爪。最讓人吃驚的還是那雙眼睛,開合間金芒崩散,傳說可夜間視物,可廢除鬼怪隱身之術。

克裡夫的魔寵是非常少見的光亮係魔獸,光亮虎王先給本身和克裡夫施加了一個奮發之光,然後開端衝鋒。

光亮虎王的度涓滴不減,虎背上的克裡夫卻雙手握刀猛地一招豎劈,三尖兩刃刀出一道匹練般的刀芒,將攻來的火龍一分為二。克裡夫持續衝鋒。

“克裡夫?威瑟斯朋,請!”

克裡夫和愛德華都是光亮騎士。光亮騎士除了強大的物理進犯才氣外,最善於的另有各種增加狀況的光亮神通:崇高之光能讓傷害迅規複,淨化之光能去除多種負麵狀況,奮發之光能極大進步進犯和防備死力。

如許的兵器,不是浸淫十幾二十年的妙手休想耍的精通,沉重的刀身,也不是淺顯武者能等閒就能耍的轉的。可現在拿在克裡夫手中卻彷彿輕無一物般。隨便耍了幾個刀花,也是諳練老辣,不見涓滴勉強。由此可見,這把刀必然是克裡夫的慣用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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