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一章 三個月[第1頁/共3頁]
“侍夏,”李忘春指責道,她也就是感覺和這綠羅裙不像普通個女人蜜斯的讓她膩煩,再加上在三法寺裡見過一麵,也算是有些緣分。
李忘春有些難堪的撓了撓頭,奉告她名字不難,但是她現在寄住在莊王府裡呢。這行動配上她那一身女兒打扮倒是顯得幾分即渾厚又敬愛。當然,這是在某位王爺眼中。正所謂,**眼裡出西施嘛。
“奶孃!”林芳是個知禮的,人家已經救了她一命,如何還能費事彆人呢。
李忘春聽這兩人的對話,大抵也猜到了,當代女子最看重名節,丟了名節的女子不是常伴青燈,就是吊頸他殺。這又是在結婚的當兒口,如果傳出幾句某某蜜斯被山匪打劫,還被拉拉扯扯的。流言流言跑得快,傳到對方耳裡都不曉得成甚麼版本了。估計這婚事泡湯了不說,今後這林芳也能夠永久性的吃齋唸佛了。
桂嬤嬤都冇想到,救了自家蜜斯竟然會是莊王府的人。如果能借莊王府的馬車將蜜斯送回林府,那就能對府裡有交代了,最起碼能將碰到匪賊這事前瞞下來。
“……”一聽李忘春的叫喊,傅遠塵就曉得她想乾嗎。邇來要攀親的官家婚事隻要張慶忠家的公子和林文澤家的蜜斯。林文澤一個從四品的侍郎,將女兒嫁進張家確切是高嫁了。張慶忠那人最是看中門當戶對,若不是張夫人必然要兌現當年和林家主母的商定,張林兩家的婚事也成不了。
“三個月,不能再多了。”李忘春一副視死如歸的模樣。
唉,女人的哀思啊。如果借輛馬車,就能挽回一個女人的平生幸運,李忘春感覺冇有來由不去做。不管是對男女不平等的封建社會軌製的深惡痛絕,還是對同為女人的同命相憐。她也要幫上一幫。
“嗬嗬,要不如許吧,回王府我給王爺做一個月的東坡肉和京醬肘子,您看如何樣?”
如果有點風言風語傳出,最高興的恐怕就是張慶忠了。
“甚好,但是菜色得本王說了算。”
“啊,那就光駕移一下您高貴的臀部?”李忘春本身都有些忍不住了,嗬嗬,和老傅拌拌嘴,在老虎嘴上拔拔毛也挺好玩的。
“不消了,不消了,冇多大點兒的事,你們不必放在心上。”李忘春連連擺手。她還真是第一次做功德,被人家感激,真有些助報酬樂的成績感。
李忘春可最受不了這個了,從速從馬車上跳下:“快點起來,你們不消在乎,我們也隻是適值路過,自是不能見死不救。”說著扶起主仆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