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良全聽到這裡,起家就要去改聖旨。卻被雍正禁止了。雍正奉告他:“我地條記彆人認的出來了,你是我身邊的侍衛,你的條記一定就冇有人認的出來。這個風險我可不能冒。如果一小我能寫的聖旨,我就不消你出去了。這聖旨為了製止讓彆人把給認出條記來,必須是兩小我一起寫。也就是所謂地借力使力了。”
李良全新裡格登一下子,王爺把這個事情奉告我做甚麼啊。他李良全給雍親王當侍衛已經十多年了。甚麼該曉得,甚麼該不曉得那都是很清楚地。如果曉得了不該曉得的事情。在宮門內那就是死裡一條啊。
那一年,康熙頓時翹辮子了。康熙的幾個兒子那就忙地不成開腳。這有資格合作皇位地誰都想當天子。
頓時都要歸去娶媳婦了,電杯就用不著了。
你想想,康熙在位多少年,六十年啊,這故鄉夥活了七十多歲。是汗青上在位時候最長的天子。而康熙立的太子,怕也是汗青上在位時候最長的一個太子了。當時太子在位但是有二十多年了。[中間太子被廢過一次,又被康熙搞了複辟]。
以是,厥後這事情就有文書為憑,那份聖旨曾經在八國聯軍器燒圓明園的時候傳播到了官方。厥後顛末一個郭姓專家考據,用顯微鏡細心的研討了那聖旨上的條記。連絡當年皇宮裡的記錄。雍親王在皇宮被一個與起有舊仇的寺人刺殺。他的的侍衛李良全為救主而死,這明顯是分歧道理嘛。阿誰寺人叫甚麼冇有寫,與雍親王有甚麼舊仇也冇有寫,十足的一筆就帶過了。
對於老郭的學問,那燕徙是非常的佩服的。以是,就記著了雍親王改聖旨的時候用的這個借力使力的伎倆。
可惜李良全對紅蓮是餘情未了,終究還是向雍親王求下了一個情分,厥後雍親王對任何犯官都是寧肯錯殺,不成放過的態度。曹家貪汙了很多的財帛,[為康熙貪汙地,康熙下江南,有三次都是住在曹家地,傳聞,康熙與曹寅的女兒有不清不楚地乾係。]這些罪名,滅了曹家一族,確切是綽綽不足了,為什曹家冇有滅了,那就是李良全向雍正求了一個情分的啟事。
厥後聖旨改了過來。雍正對李良全說:“良權,爺記取你的好,曹寅的兒子不是搶了你的紅蓮嗎?爺即位後第一件要辦的案子就是幫你將曹家辦了,這麼多年來,曹家可撈了很多啊,滅他們一家是夠了。”
很明顯,雍正奉告他的這個動靜,那就是屬於大清頂頂天的奧妙了。曉得後就是砍頭那都是主子的恩情。如許的事情滅他李家九族都不奇怪。象方孝儒那樣滅他十族那都不是不成能。但是,雍親王偏N偏的就將這個動靜奉告他了。這個時候他就不明白雍親王葫蘆裡賣地是甚麼藥了。不過,這個時候還不是表忠心的時候,那他李良全可真是腦筋進水了:“王爺,小的是個帶兵的,隻曉得為主子儘忠,彆的也不懂甚麼,王爺有甚麼叮嚀。小的赴湯蹈火,死而無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