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一邊漸漸地走,一邊拿眼角的餘光時不時地察看他。他還是跟平常一樣,揹著單肩書包,走路時的身姿矗立漂亮,每一步,都踏得既輕且穩。他的鞋子是有著橘色紋路的“耐克”氣墊活動鞋,他彷彿說過他喜好橘色,不曉得是因為這鞋本身就都雅,還是因為是他穿的,歸正尹璃感覺特彆帥氣。平時黌舍規定了要穿校服,可就是這簡樸到丟臉的校服,他還是能穿出與眾分歧的氣質來。她也曾見過幾次他不穿校服的模樣,必須得承認的是,他的穿著打扮,很有風格和咀嚼,很為他加分。他搭在書包上的手很白,他的皮膚是天生的白淨,就算每天在操場上活動打球,都黑不了。手指苗條,指甲修剪得很潔淨且圓潤,他必然是個喜好潔淨的男生。他很瘦,卻不貧乏力量。他的側麵與正麵比擬,要多些許冷峻,鼻梁挺直,唇形略薄。那細碎的髮絲將他的臉型勾畫得恰到好處,增一分,減一分,都不當。
有話對本身說?她噙著笑,回身問他:“甚麼事?”
“我冇想做甚麼,就是想端莊談個愛情,結婚生子,跟沈知非,爸爸你可對勁?”
呼吸越來越短促,她那在酷寒季候裡向來不會變暖的手心溫度,也在短時候以內熱了起來,乃至有了模糊的汗。他已經放開了她的唇,轉而親吻她纖細白淨的頸項,他的吻有著撩人的致命引誘,伴跟著顫栗,讓她的身材一陣陣發緊。就在這乾柴碰到烈火的時候,因為密切打仗的行動過大,“咚”地一聲,尹璃的腦袋重重地撞到了講台內側。
“你先奉告我,我再奉告你。”
“彷彿傘忘在課堂裡了。”
“快!被抓住可就費事了。”知非拉著她,一邊跑一邊說。
知非的吻是輕柔的,如同蜻蜓點水普通,尹璃卻在被觸碰到的同時渾身一顫,像是過電的感受。瞭解十三年不足,傾慕相許,這一吻,實在是等了太久太久。在長久地分開了一瞬以後,他重新吻了上來,在她的唇上漸漸地展轉流連,就彷彿她是易碎品普通,珍而重之。她閉上了眼睛,感受著他的和順和纏綿。
“我不曉得。你既不消說話表示,又不消行動表示,我如何曉得?”回想起來,她彷彿還是有點冇好氣。
作者有話要說:
她表示出可貴的當真,讓他略微放了一點心:“若真是如此,那天然是再好不過。隻是,你憑甚麼打動得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