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到午餐的時候,渾身爛泥的麥哲倫回到了營地。
人的境遇實在是本身決定的,從曉得舌之匙的力量那天起,麥哲倫就曉得它有多麼可駭的代價,能夠等閒地竄改他的餬口,但卻從冇有想過把它交給誰。
身為超凡力量的舌之匙,挑選食品的標準是身與心,也就是說,既安康又好吃。以是麥哲倫也不管這菌菇是甚麼,儘管裝進揹包持續跟著銀色湯勺走。
然後麥哲倫恍忽間看到這球形菌菇悄悄一晃,就在阿誰刹時,舌之匙悄悄一動,快如閃電普通把菌菇挖了起來。
“匹各,來,我給你看個寶貝。”
“嗯……”匹各看著小野豬的眼神意味深長。
“另有這個。”麥哲倫又取出了兩個菌菇。
麥哲倫把背上的大包放在案板上,從內裡取出一隻小野豬。
而現在,在滂湃大雨中,麥哲倫看著穩穩停在一個球形菌菇邊的銀色湯勺,非常光榮本身麵對著各種引誘冇有把舌之匙交出去。
這是一個獸人,任何人第一次看到他的正臉時最早重視到的都是阿誰大豬鼻子,然後是誇大的伸出嘴唇的龐大獠牙。固然頭頂著廚師帽,但看上去像一個屠夫遠賽過廚師。這就是匹各,女伯爵的主廚,一名大廚師。
“天時天時人和。”麥哲倫指指天,指指地,然後指指本身。
“老端方,三份裡我要一份。”
麥哲倫是在進入探險隊以後熟諳的匹各,現在來講,能夠算是朋友。雖有舌之匙傍身,麥哲倫能找到無數貴重食材,但他畢竟不是廚師,能吃不會做,以是不管走到哪兒,他都會選定一個技術最好的廚師,和他交朋友。過程不過是找到了貴重食材,帶去表達一下敬慕之情,幾次幾次,朋友乾係就建立了。
嚴格來講,身為一個揹負光環的穿越者,混得不好的大部分任務在麥哲倫本身身上。
冇有人能說這是好或者不好,除了他本身,而麥哲倫從冇有悔怨過,隻不過常常在抱怨本身丟了穿越眾的臉罷了。
冇錯,它並不是邪術物品,這裡處在精華湍流當中,麥哲倫是不敢拿出邪術物品的,不曉得的時候拿出洛陽鏟和工兵鍬用了一下,他到現在都感覺肉痛。
聽到麥哲倫這麼說,匹各睜大眯上的眼睛:“少不了你的。”
“可惜。”匹各搖點頭,然後擼起袖子,暴露長滿厚厚黑毛的胳膊,開端做飯了。
這是一個紅色的球形菌菇,足有一小我腦袋那麼大,在充滿碧綠和棕黑的雨林中非常顯眼,但麥哲倫印象裡從冇看到過,申明它是在大雨中長出來的,很快他就肯定了本身的猜想,就在他看著菌菇的這一小會兒,紅色的圓球就像被吹漲的氣球一樣又大了一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