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臨走之前,叮嚀本身的兒子也就是我爺爺陳如飛:每年到他們最後集會那棵柳樹上麵,看看有冇有白布燈籠。燈籠在,申明他們都還活著。燈籠冇了,從速分開都城,走得越遠越好,隻要能保住陳家香火,就算你們改了姓,我都不說半個不字。
四小我集會的地點不必然在甚麼處所,不過,他們集會時,必定會點四盞白布燈籠。
燈籠必須離地三尺,人在燈籠一米開外,燈光最多照到人腰,毫不會照到人臉。
五年後,燈籠少了一個。
我曉得這些事兒,是因為此中一個搖小鼓的人就是我太爺。
我爺走的時候隻要不到二十歲,返來的時候都已經四十多了。
我家裡人都不曉得我太爺的大號叫甚麼,隻曉得他有個外號叫“陳搖鼓”
又過了兩年,我爺俄然離家出走,今後渺無訊息。
四小我不但收的東西邪,人更邪,這四小我平時各有各的地盤,哪怕是見了麵也不說話。要說他們相互不熟諳,可這四小我又每年一聚。
四小我每次集會以後,都會莫名的失落那麼一兩個月,然後再回都城持續搖鼓走街串巷。
第七年,燈籠隻剩下了一盞。
我爸還冇來得及抱我,就不曉得如何了,眼睛看著門口,非說我爺返來了,發了瘋的往外跑,等他返來的時候手裡隻拎著一隻白布燈籠。過了冇多久,我爸就分開了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