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事情,比如我的通緝令。不過在我們開端之前……嘿!老闆,先給我們每小我來一杯威士忌。要你這裡最好的。另有……”秦朗本來想說,酒吧裡每小我的酒錢都算他的,不過在他轉頭看的時候,卻現客人們都已經跑光了,因而他隻好改口。“如果有人還冇有付錢的話,他們的賬算我的。”
然後,他的演出也就結束了。在兩個醉鬼惱羞成怒之前,他已經向身後的保鑣出了唆使。“比爾,吉姆,把這兩個醉鬼丟到內裡的水溝裡去,他們應當復甦一下了。”
這些人很不好惹!約翰遜立即做出判定,而西蒙.佩吉的難兄難弟尼克.弗羅斯特卻還在不知死活的向上湊。
他最大的慾望就是成為一個大人物,從小就是如此。
“嘿,凱利.約翰遜,你必然會成為全洛杉磯最有權勢的人,慾望總有一天會實現。”他對本身這麼說――他老是這麼對本身說――然後一口喝掉了杯子裡的威士忌。
“好的,警長。”老闆給他倒了酒,接著就籌辦到廚房去給他做晚餐。但就在他回身的時候,酒吧的門口傳來一聲含糊不清的聲音。
秦朗盯著他手裡的匕看了一會兒。“我的上帝,莫非這裡不是美國嗎?”他故作惶恐的叫起來,調侃的語氣共同他臉上的淺笑,讓場麵顯得非常的風趣。不過,在彆人想清楚他的意義究竟是甚麼之前,他已經提早揭露了答案。“竟然另有人用匕威脅彆人,真是非常好笑。”
“冇甚麼。”秦朗漸漸的說,“約翰遜警長,我隻想與你當真的談一談。”
“我不喜好你。”
凱利.約翰遜嚴峻起來。“你想乾甚麼?聽清楚,中國人,我是差人。”他威脅到,“殺了我,全洛杉磯的差人都會把你當作仇敵。”
約翰遜立即笑了。即便冇有轉頭,他也曉得是出聲音的傢夥是誰。西蒙.佩吉,一個該死的混蛋、差人局裡的常客。每天早晨,他都會與他的難兄難弟尼克.弗羅斯特在酒吧裡喝得爛醉,然後在城裡四周惹是生非。任何人被他們纏上都很費事。
“談甚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