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曾與全世界為敵_第4章 第二封信 Break up 失戀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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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不下任何東西,睡不著覺,大腦空空蕩蕩,彷彿得了臨時性失憶症。一閉上眼睛,耳朵裡就是他那一句“我們分離吧,我不愛你了”。

奉求,已顛末端整整十年了!你真的覺得本身巨大到愛一小我能愛十年?彆想了,早八百年就忘了這小我了,他現在和誰在一起關你屁事啊。

Reply from十年後的本身:

十年後的他,和誰在一起了?

約好了,下一次,還是要儘力地、當真地、經心全意地去愛。

真的記得好清楚好清楚,他的每一個神采,他微微上揚的嘴角,他凝睇著我的眼睛。

啊,看到你這封信,我真的要被氣哭了。

但是為甚麼,俄然說分離就分離?

得不到的,就去謾罵和誹謗,聽任如許的情感,降落本身的品德底線,最後遭到傷害的人隻要你本身。你會變得越來越醜惡,臉孔可愛,你甚麼都不會獲得,落空的反而會越來越多。

那天傍晚剛下過雨,地上有水坑,腳踩上去,水濺到了腳踝上也不感覺臟。

天下上如果然的有光陰機就好了,能夠讓我們跳過生射中最痛苦的明天,直接去到風輕雲淡的明天。

這就是他的愛嗎?

不過,你也要信賴,他對你說“我愛你”的時候,是至心的,以是不愛的時候,也是真的。

哎喲媽呀,我的確要瘋掉,我捺著性子把從小到大,暗戀過的、明追過的、在一起的、冇在一起的男生名字都輸了一遍,全數弊端。想來也普通,喜好一小我,我必然曾經給他取過甚麼隻要我曉得的、獨一無二的小外號吧。

我到現在還清楚地記得我們在一起的那天。

你問我的三個題目,答案是不能,不愛,不曉得。

我不能拉著好朋友嚎啕大哭,喝酒買醉,因為她們已經有了各自的家庭。我不能徹夜翻看相互曾經的合照和互發的動靜,因為第二天還要上班。我不能在交際收集一條又一條更新狀況以宣泄心中的哀痛,因為如許顯得太像個傻瓜。

To十年後的本身:

寄信人:菲菲,十八歲,喜好梁靜茹,想要去聽她的演唱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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