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平滿麵龐大的瞧著邱易,又招了招手,一名小卒頓時小跑上前,從背上取出一卷竹簡,言平接過後翻閱半晌,說道:“唔……私敲聚兵鼓,彷彿並無此等罪名。不過漢軍律有一‘趨讙’的罪名,或可被人用在此處。凡於軍中快步馳驅,而引發兵卒的惶恐與混亂者,當斬。”
成齊昂首狠狠的瞪視了言平一眼,言平不由被成齊凶惡的目光所驚,蹬蹬的退後幾步,無法的輕聲道:“四十下軍棍,隻真打了十下,如何也比斬首要好吧。”
說罷,言平登上點兵台,取出竹簡,又清了清嗓子,向已然會聚的眾兵官宣讀漢軍律。言平宣講一句,厥後站立的數名軍士便齊齊反覆一句。“漢軍律,1、門者及有守禁者皆無令無事者得稽留意止其旁,不從令者戮。2、當止不止及從吏卒縱之,皆斬……”
此時邱易方垂垂復甦了一些,卻並未轉動,隻是爬伏在木頓時悄悄的聽著言平宣講漢軍律。不聞尚好,一聞頓感心驚肉跳。漢軍律中光是斬刑就有十數種之多,軍棍、皮鞭、灌耳等刑法還稀有十種之多,幾近是一點小錯便是大懲罰。
言平木著一張臉說道:“前部甲曲軍候邱易,無端妄自敲響主將聚兵鼓,擾亂營中兵事,驚擾了諸將。本軍特將其拿下定罪,重責其四十軍棍,以敬效由。現在行刑以畢,諸位可上前來一觀其傷勢,好作警示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