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說穿三國_第三十章 明宣軍法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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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平、成齊先前在營中帳外聽到過車臘的言語,心下雖早有籌辦,可見到邱易下身一片狼籍血汙的慘狀,還是忍不住的痛哭起來。如擊在已身普通,感同身受。

邱易瞧了一眼言平麾下揹負軍棍的軍士,點頭道:“好。”說罷便任由四名軍士架至位於點兵台一側的戰鼓之下的木頓時,籌辦行刑。恰是因為戰鼓的首要性,以是軍中的統統首要刑法,皆需在戰鼓下或營寨正門口處懲罰。而先前後部軍司馬葉存要言平在後營措置逃卒,也是屬於違規的懲罰。

青年軍官口中嘖嘖作響,說道:“本來這個就是本軍司馬疇前的部屬,那甚麼贅婿邱易啊。私敲主將聚兵鼓?這可不像是那馳名的無膽賤人所為之事啊!不過私敲主將聚兵鼓……這彷彿極刑啊,如何言軍正隻是重責四十軍棍便了?是不是暗裡有包庇之心啊?”

說罷,言平登上點兵台,取出竹簡,又清了清嗓子,向已然會聚的眾兵官宣讀漢軍律。言平宣講一句,厥後站立的數名軍士便齊齊反覆一句。“漢軍律,1、門者及有守禁者皆無令無事者得稽留意止其旁,不從令者戮。2、當止不止及從吏卒縱之,皆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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