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明少,是一名收集寫手,我每天的任務就是在收集上寫小說,我喜好筆墨,喜好被很多很多的讀者追著文的感受,那種假造的東西,倒是我每天寫作的動力。
而我以每天兩萬字的速率,狂更,在網站,我的更新量是最快的,當然,我的讀者也是最多的。
第317章:(番外)明少篇
終究,我的運氣來了,第二本小說,因為插手了一些玄幻的元素,讓我的人氣一下子飆升了起來,在網站浩繁的作者中脫穎而出了。
很快,這本謄寫到一百萬字的時候,我的訂閱量已經是全部網站的第一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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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收集上有一個非常要好的朋友,他借給我一千塊錢,我就拿著這一千塊,每天吃泡麪,每天夜以繼日地寫著本身的小說,我信賴,我的支出必然會有回報的。
我珍惜著,也光榮著,能具有這一份幸運。
我的第一本小說,就在書海中被淹冇了,五十萬字的文,隻賺到了一兩千塊錢。
我很光榮本身對峙了下來,並且很歡暢熟諳了阿誰乞貸給我的朋友,我平生都不能健忘的人,唐生。
馮曉薇對我的表示,非常不對勁,她感覺她在養著我,房租她交,餬口費她給。而我每天除了做飯洗衣服搞衛生以外,就曉得寫東西,寫的還賺不到錢。
當時候寫收集小說的人未幾,程度卻都是很不錯,合作也是非常強的。
但是,她倒是一個不曉得滿足的女人,我承認她是強大的,有著很好的學曆,有著讓人很戀慕的職業,拿著很豐富的薪水。
一千塊,我終究熬到了發稿費的日子,竟然有了一萬多的支出,在阿誰時候,這已經算是天文數字了。
我已經無所謂了,隻要她過得比我高興,比我歡愉就好。
因為成績很好,讀者很多,上架以後,訂閱量猛增,這讓編輯也瞥見了我的潛力,開端大肆的保舉。
在熟諳安思思之前,我有過一段情,阿誰女人叫馮曉薇,我是愛她的,就像愛我的筆墨一樣。
因而,在她的眼中,我是那麼的脆弱無能。
這是我熟諳安思思之前的事情,我是一個很珍惜友情,很珍惜愛的人,以是我很珍惜我和安思思之間的緣分,固然,這個緣分僅僅範圍於友情,最多隻能是親情,卻不能是愛情。
愛一小我,並不是必然要獲得她的身材,並不是要跟她朝朝暮暮,隻要在相互的心中,有一個位置,能在某一天,驀地回顧的時候,能感慨一聲,我曾經也愛過,便也是一份誇姣的幸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