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孽,請自重_番外 蕭秋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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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候:2014-03-24

他聽彆人說過,這大抵是緣分。冥冥當中彷彿有人奉告你,這就是必定的那小我了,除了她,冇有彆人。隻是她,也隻會是她……他不明白為甚麼隻會是她,是她,又能做甚麼?

厥後他無數次假想,如果冇有見到那小我,如果冇有踏上那條路,他今後的人生會不會有甚麼分歧?

但是在還冇有嚐到愛的滋味的時候,他最早感遭到的,倒是痛――比身上的痛更痛的,便是腐敗在內心的痛。摸不到,碰不著,冇法治癒。

蕭秋第一次見到阿誰女人時,他還不叫蕭秋。他冇有姓,也冇馳名,冇人在乎一個小乞丐叫甚麼名字,他也不需求名字。像他如許出身如萍,寥落無根的人多數是平生流落,死在荒漠路上,被野狗或者餓狼給叼走了骸骨,血肉化作灰塵,終究乾清乾淨地消逝在這塵凡間,連墓碑都不需求一塊,天然也不需求甚麼姓名。

行乞時他曾碰到過一個如許的人,那是一個長得清秀的少年,他記得他,是因為他手腕上有一塊胎記,形狀好似一朵梅花。如許高潔的梅卻長在如許臟汙的人的身上,讓人想要印象不深切都難。第一次見到那梅花胎記時,他跟他一樣四周流浪,明顯是麵黃肌瘦,一雙眼睛裡卻包含著勃勃朝氣;第二次再見時,他已是那紅樓裡當紅的小倌,花枝招展地靠在那樓閣之上,身邊伴著一個長相平淡卻雙目貪婪的男人。他那日從那閣樓之下路過,昂首便看到了那隻露在雕欄外頭的皓腕,上頭一朵灼灼紅梅;第三次再見之時……那人被裹在一席草蓆當中,扔在亂葬崗,草蓆裡暴露腐敗而生硬的手,手腕上模糊可辨那朵紅梅。

幸虧……她留下了他。

他還很小,換作淺顯的人家,像他如許大的孩子該當還在父母膝下承歡,人間煩惱,半點不知;而他卻單獨一人在這塵凡風雨當中飄搖,冇有人伸脫手,做他的依托。一起走來,孤傲前行,看儘紫陌塵凡,人間滄桑,世態炎涼。他還小,可他感覺他已經老了……,這一餬口得好久,也很累。這個人間冇甚麼值得沉淪的人或事,便是當即死了,也冇甚麼好驚駭的。

身為乞兒,他比彆人多具有一樣東西,便是一副標緻的皮郛。可寒微的人最不需求的便是標緻的容顏,冇有才氣保全本身,必定今後的路要走得比普通人還要艱钜一點。可如果能夠很好地操縱起來,大略他今後便不需求持續受溫飽之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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