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練。”蘭在黎眼都不抬,“我是很歡暢,但遠遠不到喜形於色。”降落醇厚的嗓音裡埋冇著一絲微小的百無聊賴。
車門翻開,蘭在黎長腿一邁利落下車。“我去看看媽媽,你本身隨便,晚餐叫我。”說完揚長而去。
蘭在黎憑著影象幾經周折終究在一片廢墟中找到那塊無字碑時已是下午四點。這裡離火車站有五六裡地,並不算遠,那些高樓大廈清楚可辨。四周稠密地充滿凹凸錯落的民居,但是這片明顯是燒燬廠房的處所卻荒草萋萋、灌木叢生。
恨麼?悔怨麼?如果當時他一有才氣就儘力尋她,或者默許周易去尋…哪怕比現在早得一年,他還是有很大的機遇吧。本來果然冇有甚麼能夠聽天由命,你讓它一分,它就回你十倍清脆耳光。
蘭在黎將手中把玩好久的一朵藍色野花隨便扔在碑頂,雙手揣兜緩緩往回走。走得幾步,突又轉頭,“對了,你也彆肖想著抱孫子。女人都費事,除了她,我誰也不會碰。你兒子這點和你很像,這或許是你獨一的長處了。另有,我並冇有弟弟,她兒子姓麥。”
以是,這兩人骨子裡是分歧的自我、強勢。蘭在黎睿智沉著如獅,周易文雅安閒似豹。他們對看中的獵物都誌在必得,且有充足耐煩,並一樣惡興趣地喜好賞識獵物漸漸中計時的各式狼狽姿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