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捕陳述了師爺,師爺便把這事情記實在案。但找了半個多月都冇尋到那小女人蹤跡。伉儷倆估摸著是被拍花子擄走了,哭哭啼啼地帶著另一個孩子分開了榮慶城。
“烏煙閣創建於五十年前,現任閣主名喚邵金金,是前閣主的獨子。我在武林大會上見過他,人挺好,冇有架子,也充足風采,但訂交不深,不好評斷。”司馬鳳歎了口氣,回身將手裡的食品殘渣放在身後矮桌的布片上,“胃內食品有葷有素,不像是遭到虐待。”
“那他的目標就不是財帛。”司馬鳳安靜道,“城中大張旗鼓地找了那麼一通,他涓滴不受影響,也冇有擺盪,竟然還能順利將孩子殺死,且又擄走、殛斃了第三個孩子。金片不是孩子的,那就應當是犯人留下來的。他留下物證,或者是膽小包天,以為你們冇本事抓住他,或者是腦筋不普通,壓根兒冇重視到本身留下了物證。擄走孩子,其間一向照顧得很好,最後卻又殺了他們……這犯人要不是不普通,要不就是心智果斷,心機周到,絕非淺顯人犯。”
司馬鳳打斷了巡捕的話:“不是拍花子。拍花子隻想要錢,即便殺人也悄悄地殺,如何還會用心把屍身扔在熱烈的溪水當中?”
“瑞不是淺顯人家用得起的字,平常百姓不敢用這麼大、這麼重的字。”巡捕說,“我們立即查詢了全程帶瑞字的人,成果隻發明瞭三個,且三個都是年過古稀的白叟,冇有作案能夠。”
司馬鳳看了一眼,突地想起那三個死去的孩子來。
“不是。第三個孩子是淺顯人家,第一個孩子,就阿誰女娃子,連父母都找不到。”
巡捕們紛繁七嘴八舌地提及來。本來他們把女娃子的屍身撈出來以後張榜尋了數日,但一向冇人來揭榜。厥後巡查的時候也留意探聽了榮慶的百姓,都說比來冇有丟過女娃娃。最後還是師爺細心,在檀卷裡翻出了一個月前的一件事:有一對路過榮慶的伉儷跟巡街的巡捕陳述,說本身的女兒不見了。那佳耦是到另一個都會去乾活的,正巧過了年,拖家帶口地去彆處討餬口。誰料兩人在榮慶城外的茶攤歇腳半晌,一扭頭孩子就不見了。
“我曉得你想說甚麼,不是那茶攤仆人做的。”巡捕搖點頭,“茶攤上實在冇有仆人。每日淩晨烏煙閣的人將煮好的茶水運到茶攤,隻留兩位幫眾看著。那茶水是不要錢的,誰路過都能夠去喝。茶攤裡頭人很多,那兩個幫眾也說冇看到有人擄走小孩子。且茶攤四周通透,冇有磚牆,隻是個簡樸的大棚子,底子冇有藏人的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