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聽就傻眼了,忙問他,“你是說這是那孩子他媽生他時弄上去的血跡?”
兩天後,我接到了四道橋派出所的電話,說是案子已經有了嚴峻的衝破,而我們做為本案的報案人和發明屍身的首要證人,還要去派出所裡簽訂一份證詞證言。
回到黎叔家後,我就把我們在村裡體味到的環境和他大抵說了一遍,他聽後也是神采丟臉的說,“不太能夠吧?”
可就算是大女人生的,也不至於這很狠心的扔在冰麵上任其凍死吧!本年夏季這個氣候,還是這麼小的一個嬰兒,估計用不了一個小時就有救了。
是啊!這也是我始終想不明白的處所,那孩子方纔出世,從表麵看上去統統普通,並且還是個男孩,他的前提也不太合適凡是棄嬰被棄養的啟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