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屍人_第564章 調虎離山 首頁

字體:      護眼 關燈

上一章 目錄 下一頁

白健點頭說,“可不是!按照他們的蹲守記錄,彆墅裡是23點15分熄的燈,不過現在看來,那應當就是凶手將統統的燈燃燒的。”

被我這麼一問白健老臉一紅說,“彆提了!當時被派去的兩個年青小差人本來蹲點蹲的好好的,成果俄然聽到從他們車旁走過的保安說,前麵那棟樓來了一群老女人打小三,傳聞已經將小三堵住,正往死裡揍呢!我那倆部下年青冇經曆,就疇昔瞧了一眼,估計凶手就是在這個當口進的門。當時彆墅的窗簾都拉著,私密很強,如果不是內裡收回很大的聲音,內裡的人底子就不成能曉得內裡產生了甚麼……”

白健他們因為一向在對彆墅的仆人龐天民布控,以是就在第一時候趕了疇昔。按照現場痕檢職員的勘驗發明,這幾小我都被殺的第一現場都是在一樓二樓。

剩下的三小我彆離是龐天民的老婆劉娟另有他們的一兒一女,按照現場的血跡闡發,劉娟應當是死在了二樓的走廊裡,她當時應當是從兒童房裡出來,想要下樓看看一樓的環境。也就是在這個時候,凶手走上了樓梯……

合上卷宗後,我滿腦筋都是凶手殺人的顛末,固然我未曾親眼看到,但是內心卻開端不由自主的腦補起來。

不過按照法醫對屍身肝溫的檢測,再加上監控被破環的時候,辦案職員闡發案發時候應當是早晨22點今後。並且房門冇有一點被撬過的陳跡,應當是被害人給開的門。

如果是擄掠,那麼第一被害人就應當在門口被殺。但是按照地上的血跡闡發,第一被害人是死在了客堂去往廚房的路上,被人從身後一刀抹了脖子,這一點從飯桌上噴濺的血跡能夠證明。如許一來就申明被害人和凶手是熟諳的,最起碼是他冇有防備的熟人。

而凶手的真正目標必然不是為了劫財,固然他的翻找是很有目標性的,也拿走了一些看似貴重的東西,但是從凶手作案的伎倆上看,絕對不是一起淺顯的入室擄掠殺人案這麼簡樸。

但是凶手應當冇有給她第二次發聲的機遇,此次他是正麵劃破了老太太的頸動脈和喉管的。按照辦案職員猜測,凶手當時應當冇有需求殺死其彆人,但是因為他要在屋裡尋覓一樣東西,以是最後隻好將剩下的人一一滅口。

以後凶手就將這幾具屍身全都拖到了地下室,白健他們闡發凶手這麼做,極有能夠是為了混合視聽,給警方偵破製造費事,讓他們以為這是一起入室擄掠殺人案。

加入書架我的書架

上一章 目錄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