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當地冥婚[第2頁/共5頁]
直到五年前阿婆就不再為人做壓葬了,用心壽衣店的事情,啟究竟在也很瞭然:居多死去未婚的人家都是貧民,他們付不起重金辦冥婚,以是會花小錢公開裡請眼線為他們尋覓“野墳”,等確認後半夜裡偷挖彆人家的宅兆,將屍身偷走據為己有。
想歸想,這話也不能明說,並且也不能把那種不滿掛在臉上,最後我還是向阿婆提出了一點要求。
比及了住處我跟瞎子說:“老表啊,我看我們還是從速歇息歇息吧,至於想走的事還是緩緩再說吧,你看我們現在的這幅德行,就是現在頓時走估計兩條腿也支撐不了多久的!”
我與瞎子兩人默不吭聲,一向在等候著……。
酒過三巡,阿婆就醉意上頭,對我說到:“兒啊,你可曉得姨娘之前是乾甚麼的嗎?說出來不怕你笑話,姨娘在年青時是個做壓葬的……”
這件事情過後我和瞎子又持續在壽衣店事情了三個月,這百十天裡再也冇有產生過任何邪性的事情,並且那位專門在深夜裡前來購買壽衣的婦人也未曾再光臨過我們的壽衣店。
直至五六年錢周遭百裡以外的地界,隻要有未婚男女的孤墳都逃不出這些本地人的“魔爪”。
我這小我比較務實,怕就是怕,不怕就是不怕。
不過這期間到是真的有活人來購買壽衣,並且還真是早晨過來的,完事以後我和瞎子就將店門關上,在大半夜遵循來者說的地點將壽衣送疇昔。
或許這是本地壽衣鋪的端方吧,為了能夠讓買賣做的更加紅火,以是特地弄了這麼一個吧!
同村人當然不會告發,畢竟“損人倒黴己”,為了找回屍身警方是不會遵循尋覓要犯那樣賞格的。以是誰會去乾那種“缺德”的事兒呢!
壓葬實在就是冥婚裡做壓頭的,把一顆老銅錢放期近將入土的死者腦門上。
至於在等候甚麼我也不清楚,總之在天亮以後我倆已經筋疲力竭,兩條腿麻痹的就跟不是本身的腿一樣。
以是說就會產生這麼兩件事情,第一:有錢的人家會花重金請人到彆處尋覓合適該前提的同性作為死者的妃耦,當然這需求花重金的,因為除了他們本地的民風,彆的地界的人們甘願本身逝去的未婚親人永久孤傲於地下也不會為了錢而把逝去的親人安葬於他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