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氣”,基友鄙夷的說道,一口悶掉後,將酒杯重重的放在桌子上,站起大聲說道:“做男人,就得象齊天大聖,瘋過,愛過,恨過,光輝過,落魄過,乾過,拚過,狠惡過,被人算計過,可甚麼時候怕過?”
“一個女人對一個男人最好的獎飾,不是漂亮蕭灑矯健勝利安然感,而是你一碰,我就濕啦!一個男人對一個女人最好的獎飾,不是清純斑斕身材好,而是一想到你,我就硬啦!”
“卟哧”,中間桌子的女人笑噴了。
基友交了個女朋友,是個富朱紫家的女孩,基友非常歡暢,厥後有人奉告他,富朱紫家特麼是一家沐浴中間,基友頓時心碎鳥無痕,因而,拉苗人風出來喝酒。
“甚麼意義?”
“女人,永久不會懂,當一個男人挑選成為過客的時候,這個男人的心中已經刻上你的名字。”
“哇”,女人拍桌大呼,然後跟基友連乾數杯。
“哥,你這話太精煉了,乾杯。”
女人頓時一臉的便秘,談三天愛情,你丫就能感慨出如此彪悍的畫風,你丫得有多博愛啊!
基友已經喝得有些高了,但這貨屬於越喝越嗨的,是以,他都冇重視到這女人甚麼時候來的,還覺得是苗人風的朋友,丫很歡暢的舉杯,自個連喝三杯,抹了抹嘴說:“苗子,你這女朋友不錯,給力。”
苗人風翻了個白眼,這女人的笑點太低了,“哥,老梗用多了,喝酒”。
“喲,苗子,你特麼有深度了啊。”
“你們好,我叫沈蔓婷,很歡暢熟諳你們。”
苗人風笑著冇有說話,跟那女人喝了一杯,然後,持續聽基友發感慨。
“有多少愛能夠重來,有多少人能夠忘杯”,基友扯著破嗓門大聲怒喝。
沈蔓婷展開眼睛打量著陌生的客堂,她眼中並冇有甚麼慌亂,昨晚醉歸醉,她還是成心識的,隻是身材不聽使喚,當然,她也有所依仗,纔敢任由陌生男人把她扶回家的。
“如何冇乾係,做男人不能怕,以是,就算女人甩我無數遍,我待她們如初戀。”
“不曉得。”
“陳參軍,這位是我的發小苗人風,很歡暢熟諳你。”基友樂嗬嗬的伸脫手,握了一下沈蔓婷的手,很快就鬆開,並隨口先容了本身跟苗人風。
苗人風跟基友有六七年的友情,曉得基友一旦喝高就會斷片,昨晚說過的話與見過的人,十足都忘的潔淨,如果丫在喝醉時承諾了甚麼,苗人風跟其他的基友都會用的機錄下來做為證據,基友普通都不會否定的,以是,這貨也是苗人風一群基友中常常買單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