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濺時分_第二章 凶殺現場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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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淳是個誠懇男人,常日以打獵為生,婆娘喚作杏花,在臨縣幾裡的這邊,弄了處小堆棧。

她平時不敢不聽丈夫的話。

因而她便死死擒住那人的手,手臂上的爪痕也就合情公道。

男人手上身上與手並無傷痕,若他是用繩索或者其他東西勒死那人,他身上必定會有反攻前的傷痕,若他是用手勒死那人,手上也應當留下傷口,以是說婦人是虎倀。

因這裡是來往路人必經之路,平時累了、熱了,他們就停下來歇息半晌,也能賺得些許銅板,

哪知,帶他來此處的朋友讓他玩玩兩把,李淳開口回絕,說,打賭這東西他碰不得。

“買定離手…買定離手…”

想到這,阿立常常心生抱怨,對馬天也不如何感冒,但奈於詔令已下,他隻好作罷。

何況這名縣令年紀悄悄,長著一副好皮郛,想必也是個徒有其表之輩。

棚內,掛著一杆木弓,幾隻弓箭插在箭簍當中,箭羽泛黃,看來有些年初――男人是名獵人。

前幾天,賭坊的人又來催債,那些人就是妖怪,本身的女兒也被抓去,說李淳如果還不上債,就讓他女兒抵債,至於他的老婆,賣去青樓,也能賺一筆零頭。

好不輕易湊上足了銀兩,但利錢一天比一天高,伉儷二人相擁而哭,就想著這邊的堆棧能賺上一點,早日贖回本身的女兒。

距剛纔到坐下,他已從多個角度闡收回案件的大抵顛末,而他們的殺人動機不難猜想――為財。

頂上的驕陽,灼灼高掛,熾熱的氣浪讓男人更加沉著,明天的所做所為也實在被逼無法。

人在坐下之時腳尖朝桌內,或是有些是撇著腳,翹著二郎腿,但有一點卻大同小異,當人坐下之時,如果有人從背麵拍本身的肩膀,那人下認識會收緊雙腿。

心頭猜想,這匹馬必定看到了方纔產生統統,他把馬兒的仆人給殺了。

這有些駭人聽聞,倒是活生生的究竟。

固然他喝了酒,但卻曉得,這東西叫賭,碰不得,前些時候,他就是個兄弟就是被這東西搞得家破人亡。

不到半響,他就贏了很多銀子,贏利,變得簡樸起來,幾顆骰子一搖,幾塊銅板就能變成幾兩銀子。

男人現在神采發白,馬兒一下子發瘋,他無可適從,心頭更加慌亂…

裡邊他還看到了好些個熟人,隻是他們都顧著麵前的玩意――骰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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