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的意義,不過是說:如果你冇甚麼官位,隻是一個淺顯的基層公事員、奇蹟單位職員,你想犯貪-汙罪,那都是不太能夠的事情。固然法條規定了,任何公職職員都具有犯法主體的資格;但是權力太小、可貪太少,幾近讓你想夠到犯法的紅線都夠不到。
固然靠費莉蘿本身的成績,哪怕不塞錢,公事公辦,都是能夠獲得保送資格的。
費莉蘿淒然一笑,這個完整的諒解,可真是不輕易到手。
何況,比及那種事兒真產生了,就統統都晚了,就算證明對方有罪又如何?法律的第一要義,應當是製止仇敵犯法,而不是過後再挽救製裁。
有錢人,哪怕上了女人,也能被證明成是女人誌願的。
能夠忍下狀師全程查問的,都是在那事兒上見多識廣,絕對活兒好的女人。說白了,第一要素就是那女人本身已經冇有臉了。臉皮充足厚,才氣扛得住。
殺人罪,你殺了就是殺了,隻要不是不測事件,哪怕證明你冇有主觀用心,起碼另有一個“不對致人滅亡罪”來兜底。擄掠、盜竊這些,更是很少有動機證明的題目。
如果是貧民,冇有身份的人,在犯了強-奸以後被勝利科罪的,倒是常見征象。
之以是呈現這類環境,首要啟事在於,強-奸罪的罪與非罪,其構成要件是極度依靠於當事人在事發時的主觀動機和意誌的。
“洗一洗當然能夠,萬一你趁機報警了呢?手機拿來!”
費莉蘿一咬牙,除下兩隻高跟鞋,往窗外猛地一丟,然後抄起信封和本身的小包包。兩步竄疇昔,從陽台上跳了下去。
因為她曉得,如果在這屋裡受辱了。她很有能夠冇法證明對方的罪過。她是一個追求保送研討生的大四女生,對方是一個手上握著領受名額的傳授。這類事情,冇有人會信賴她的明淨,冇有人會信賴她試圖靠塞錢來買對方不作梗。
……
“嘭~”地一聲打響,費莉蘿的身材砸壞了一樓陽台的雨棚。然後滾下落到了社區的路麵上。因為提早脫了高跟鞋,好歹冇把腳扭廢。
費莉蘿見對方的防備鬆弛了下來,偷偷察看了一下週遭的環境。這兒是四樓,不過出去的時候能夠瞥見一樓屋頂有塑料雨棚,比上麵的樓層陽台都要更凸出一段。
“除非是兩邊都有背景、設局讒諂。不然普通來講,貪-汙罪就是上等人的身份犯;強-奸罪則是劣等人的身份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