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唱的哪齣戲?
他好輕易才找到手的感受。隨即他試著舉起手,漸漸眯縫著展開一絲眼皮:我靠,這是我的手嗎?肥乎乎的,又短又小!
不過,方家的現任家主叫做方權,倒是個申明狼籍之輩。
家裡的奶媽子也將他喂到了三個月,這才換吃米糊。
黑暗中冇法視物,手腳亦不能動,這是甚麼狀況?莫非是他地點的地下室塌了?地動了?還是他被妖魔精怪給魘住了?
他咿咿叫了兩聲,手摸了摸肚皮,餓了!
頭頂姓謝,那是因為寫法度寫的,“絞儘腦汁”,毛都掉得差未幾了。
但奇特的是,方權這隻大鬼,竟然突發善念,把繈褓當中的雷喜收養了!
雷喜咂吧著嘴,玩命地死嗦,這能夠是天然本能,喝一口得活,不喝則死,雷喜又不是真的冇多少知覺的嬰孩,他都奇特為甚麼思惟會那麼活潑,不是說嬰兒的腦容隻相稱於成人的3/4嗎?
固然心跳如擂,但他還是逼迫本身沉著下來。
我是雷喜——法度員,北漂族,末錢,末女友,末房末車,租住了一個便宜、不通風、不見天日的地下室,利用著粗陋的煤氣包做飯燒菜……哦,雪特!
他聽到了一陣嬰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