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續走了半個月,陳凡的鞋磨破了。
此舉也引來了一些山賊的重視。
他該光榮的,是這半個月來冇有下過雨。
最首要的,是同業合作壓力大。
將對方劫掠了個精光,連褲衩子都冇剩下。
鞋根柢破了個大洞,腳底與空中來了個密切打仗。
可這一起上碰到的,不過乎都是些窮的叮噹響的貨品。
臨去時,還能聽到車伕破口痛罵:
周遭百姓苦山賊久矣,卻又無能為力。
主家就算再不濟,也會給點菸酒打發了事。
實在不可,讓他吹首曲子也不算甚麼。
可現在他冇有,以是隻能抱著葫蘆,偶爾聞上一聞。
成果,一道風吹過。
聞到酒香,就滿足了。
他不要彆的,給點吃的和酒水就夠。
而後才緩緩說道:
一開端,世人都覺得,這隻是一個不測。
“哪來的傻子,要死能夠,彆死我車前邊!”
啟事無它,都特麼窮的來打劫他一個乞丐般的瘸子了,就算再有錢,又能富到哪去。
據老二所說,他們之以是窮,也不滿是因為內心仁慈,不捨得下狠手。
陳凡:(゚Д゚*)ノ
陳凡的目光直接看向人群當中,排行第六的老六。
老二在聽完後,眼睛一亮,直呼陳凡思路清奇。
山賊實在太多了,光他們曉得的這一帶,就有不下三十夥流竄的山賊。
就在一行人商奉迎的第二天,陳凡就帶著本身的小個人,衝了間隔他們比來的一夥山賊。
誰也說不定的。
“喂,前麵阿誰臟乞丐,讓一讓,擋住我們的馬車了!”
陳凡有了屬於本身的坐騎。
畢竟陳凡手中的柺杖,可不是茹素的。
他這個團夥,本來是有三十小我的。
可現在算上陳凡在內,滿打滿算也隻要十二個。
……
他低估了這社會的民氣險惡。
僧多粥少,就算這官道上每天都有人路過,平攤下來,每個團夥能分到一條褲衩子就算很不錯了。
臟就臟了,歸正隻要他本身不在乎,就冇人會嫌他臟。
畢竟這玩意是真上頭啊。
……
如果陳凡有錢,他會開一座酒坊。
官道上能碰到送親的車隊,這是莫大的幸事。
按理來講,山賊打家劫舍,殺人越貨,應當都是個頂個的富。
既然打不完,那乾脆就插手好了。
這一波,他們一群小弟在空中的話,那麼陳凡就在雲端。
這個題目問的好。
陳凡乾脆就不穿鞋了,赤腳走在地上。
是以,這條道上幾近每天都會產生團夥之間,因為好處膠葛而激發的流血事件。
不然的話,沿路連個躲雨的處所都冇有,那就慘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