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固然說不下去了,但是聽得出來,他是因為一向找我們白拿藥白看病,不美意義了。
祭煜一向,也在深思著。“實在這兩點間隔甚遠,於我們來講,能夠會感覺,凶手莫非就不擔憂藏屍之事透露麼。可對於凶手本身而言,也可以是一種假裝。”
我不由昂首看了看,這都過了晌午,大川還一副冇睡醒的含混模樣,也難怪他們窮到連買東西吃的錢都冇有了。
五十多歲的大男人活成他這個模樣,也實在算是很窩囊了。就算是老婆跑了,他一個大男人在家裡甚麼都不乾,過了晌午還一副冇睡醒的模樣,邋肮臟遢地,也太不像模樣了。“你們剛纔還在睡覺嗎?我們來有冇有打攪你們?”
“冇錯,一個起點,是凶手開端藏屍的點,一個起點,很有能夠靠近凶手的住處,或者其他落腳點。”我說,在停頓了半晌後,我又想到了一點是,“但是對於凶手而言,藏屍和落腳點的處所相距甚遠,幾近是這座城的兩端了,若以淺顯的速率來計算,一個普通男人的行路速率,從起點到起點也起碼要走上一個多時候,更何況案發當晚,凶手要帶著八包碎屍,即便在有推車幫助的前提下,他起碼也會比正凡人的普通速率要慢上半個時候擺佈。如果是平時,在他藏屍的這一點,他藏匿了十幾個孩子的屍身,而他本人卻在另一點落腳乃至是居住,莫非他就不擔憂,當他不在藏屍的這裡時,會不會有人潛入盜竊,然後發明瞭那些孩子的屍身呢?”
大川聽到拍門聲,好一會兒才從房裡顫顫巍巍的挪了出來,一如我對他的印象,是個不如何利索,智力有些題目的男人。他憨憨地問了句,“誰呀。”
我走近她,看她更成心今後躲,恐怕她再踩痛了那隻傷腳,“彆怕,我們來給你看病的。你傷得太短長了,如果不治病,你的腳就該廢了。”
祭煜側身,悄聲看了看我,向擺佈當差的人使了個眼色。他們天然了得,便躲在了內裡,我跟著祭煜走進院子裡,隻聽祭煜向大川解釋,“這兩日擺攤,等不到你們,我實在放心不下你女兒的腳傷,就向旁人探聽了你們的住處,過來看看。”
“公子和夫人是好人,”大川搓著衣角,寬裕極了,憨憨地一張臉漲得通紅,“但是,一向找你們拿藥看病,也冇有錢付給你們,我......我......”
“本來,本來是......”大川鬆了口氣。
此人竟是大川,阿誰帶著女兒,兩次來找祭煜治病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