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放肆氣勢涓滴不亞於王倩,絕對有底氣的模樣。
洛川底子冇有脫手的意義,他說的雲姐是趙芳雲,趙芳雲是警方的人,他已經聽到了警笛聲。
“慢!慢!慢!”洛川笑道:“蓮姐不管用,雲姐你曉得吧?”
那李華卻和陳臨風拉開了間隔落在前麵,對洛川做個“快跑”的口型,單獨走了。
一行人已到了跟前。
“哇,那女的真有範,像黑老邁一樣!”賀遠秋眼冒細姨星。
“這點小事也要做筆錄?我是報警人,受害者。”
為首的是位燙頭中年女子,叼著菸捲,一副洛川兩人欠她十幾個月房租的架式。她是陳臨風的母親王倩,陳家美容減肥店的大老闆之一。
“你竟然報警!”王倩母子對洛川的無恥行動很不滿。
趙芳雲呼喝著:“都不準動,雙手捧首。”也看到了洛川,過來一腳踢他屁股上:“你又乾了甚麼荒唐事?”
賀遠秋還覺得頓時就有大場麵呢,恨鐵不成鋼:“你扯那麼多乾嗎?打他們啊。他們必定打不過你。”
統統跡象表白,楓林縣城開端變天了。
一幫小弟就要脫手。
但趙芳雲送他和賀遠秋出來時倒是欲言又止的模樣。
“甚麼叫我又?你冇看我是被圍的嗎?”洛川抗議,問道:“升官了?”
“你兩次見義勇為有獎,獎狀已經發下來了,另有一千塊錢獎金。明天的事情,等調查清楚再措置。”
兩人並肩走出車站。
王倩問:“你是誰的人?”
“小叔叔,你能不能有點出息。”趙芳雲氣的頓腳:“算了,算了,跟我上車。你明天還算聰明,冇有脫手。”
洛川明天除了獲得兩張獎狀、一千塊錢,還學會一條:聚眾肇事和追逐、反對彆人的,都可處五日以上旬日以下拘留,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峻的重罰。
賀遠秋笑出聲:縣城裡還挺好玩的,動不動就構和打鬥的,真成心機。
八個小時後,火車進入楓林縣火車站。
洛川持續得瑟:“你誰?這麼大譜?我憑甚麼聽你的?曉得我跟誰混的嗎?”
王倩較著冇聽過洛川的“威名”,稍有猜疑:“姓洛的?彷彿縣城冇有姓洛的大人物。”看模樣是個自發得很橫的小地痞。冷聲一笑,把嘴一瞥:“頓時叩首給我兒子報歉,自抽十個嘴巴子,滾蛋!這女的留下。”
趙芳雲臉上帶著些許慚愧。
“不是,他們被抓了,包含林彩依。持械聚眾肇事,打傷了人,還鬨出了性命,情節嚴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