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支溫潤的象牙筆,筆桿那麼瑩亮,看得出是用象牙的根部雕鏤的,牙質非常好,就連筆桿上的雕鏤都是那麼的栩栩如生!頂端的毛尖是那麼細緻,憑趙牧晨寫字的經曆,一眼就看出這是上等的狼毫製成的!
“嗬嗬……我猜啊,是皮腰帶?”他摟著她笑嗬嗬地說。
蘇軾為王朝雲寫下這首詩,傳播千古,不曉得他當年是否有這份高雅,在王朝雲的貴體上題寫這首詩。但是,趙牧晨想,如果他是當年的蘇軾,他必然會這麼做,他必然要在敬愛的女人身上寫下這首包含愛的打動的詩句。
比他們之間的第一次更斑斕,更成心義!
“嗯!”她點點頭,隻要他想做的,她都承諾,無前提承諾。
他細細地為她拭去身上的水滴,那每一寸柔滑的肌膚,都讓他忍不住想上去悄悄咬一口!
“去吧--今晚我要用象牙筆,端硯和龍墨,為我的丫頭寫下人生中的第一筆,也是我寫字生涯中的第一筆--”他笑著說。
說著,他伸脫手在她的屁。。股上心疼地拍了一下!
“太喜好了,寶貝兒!”他拉著她的雙手,非常衝動地說,“奉告趙王,你從哪兒淘來的這個寶貝?”
“丫頭,感謝你,這麼用心!”他看著她說,冇想到丫頭會如此體味他的愛好,去遴選這麼貴重的羊毫給他做生日禮品。太讓他欣喜了!
她聽話地去了浴室。
趙牧晨把林宇送給他的阿誰大端硯搬了出來,拿出了那根保藏了多年的龍墨,配上丫頭送的這支筆,再加上一會兒的……嗬嗬,他信賴,這必然是天下上的絕配!
“來,坐好了,寶貝兒--”他抱著她來到了那張太師椅上,那是他事情累了,躺在上麵歇息的處所。
太貴重了!太罕見了!
“那就是……領帶?”
“好--我就寫一個最有力的“愛”,在你的心口--”他情不自禁地輕吻了上去。
“丫頭,今晚我就要用這支最貴重最敬愛最喜好的筆,好好寫字--”他看著她很當真地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