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案追擊_第六章 不按套路出牌 首頁

字體:      護眼 關燈

上一章 目錄 下一頁

周遭隔著車窗,朝藍色采鋼板內裡被圈起來的遊樂區張望,內裡彷彿已經改建的差未幾了,隻剩下一些室內裝修的事情還在停止,施工現場當然會有些臟亂,並且本來的遊樂場已經被擴建改革的有些臉孔全非,不是周遭疇昔印象中的模樣了。

“上課的時候有學過一些,不是很詳細,我記得怕不是特彆精確……”周遭儘力的回想了一下講堂上曾經學到過的東西,“大抵是透露在氛圍當中的話,臨時不考慮氣候、溫度和降水之類那些客觀身分,純真說大抵環境的話,透露在氛圍中的屍身能夠需求一年擺佈才氣白骨化,水裡和泥土裡會更慢一些,如果我冇記錯的話,應當是8:2:1的速率吧?如果想現在如許是夏季,氣候乾冷,那不管是哪一種速率都會降到非常非常慢,乃至底子就不腐臭。”

說完本身的觀點,周遭把目光投向戴煦,但願能夠從他的反應來判定他對本身這類觀點是否附和,但是戴煦卻並冇有做出甚麼較著的反應,而是持續又問:“你感覺,在a市這類環境下,假定讓你選一個處所拋屍,你會挑選那裡?”

周遭顧不上考慮彆的,趕緊思考這第二個題目:“普通來講,拋屍必定是要找一個儘量偏僻,很少有人顛末的處所,如許才氣製止很快就被人發明,假定像我現在的這類環境,冇有車,想要把一具屍身搬運到太遠的荒郊田野,必定是行不通的,租車太輕易透露行跡,畢竟租來的車很多都有gps記錄,打車或者用其他大眾交通東西就更不實際了,那就得挑選郊區範圍內的某個地點。或者假定我有車,如果是我,我也還是一樣不會挑選開車到郊野太偏僻蕭瑟的處所,因為出城就不免會需求走公路,顛末免費站之類的處所,那種處所要麼有值班的免費員,要麼有監控攝像頭,總之很輕易留下陳跡,如果死者被髮明,確認了身份,摸清楚與死者生前有過結、有衝突的人,隻要查對他們的車牌照,就很輕易肯定他們有冇有在拋屍地點四周出冇過,如許也很輕易透露,我感覺這個案子的凶手,不管是說膽量大,還是奸刁,敢把死者身上的肉割下來到處扔,這本身就從必然程度上說瞭然這小我絕對不會太怯懦,並且也不會很魯莽,他這麼做,必定是有甚麼目標,或者說是有打算的,這麼一個有打算有目標的凶手,在拋屍這麼首要的環節上,必然不會不加考慮的蠻乾。這是我的觀點,不必然對。”

加入書架我的書架

上一章 目錄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