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甚麼?很簡樸,繳稅是按照資產的估值來繳的。假定你有100萬元的資產,此中60%是房產,假定遺產稅是50%(中國的遺產稅不會低於50%)。按你是1月份死的來算,你兒子有10個月的時候來措置你的資產。假定你身後你們家的屋子增值了,11月份賣出去賣了80萬元。因為總要有一些中間的買賣本錢,比如請中介、狀師、管帳師等,以是賣80萬元就算好的了。賣了80萬元,繳50萬元的稅,還剩30萬元。但你能節製本身死的時候嗎?冇準兒你是10月份死的,你兒子頓時就要把屋子賣出去,因為頓時就要繳稅了,以是能夠隻賣了70萬元,最後落了個20萬元。如果趕上市場不好,隻賣了50萬元,那你兒子就啥也式微著,還給人一個“富二代”的印象。
大師曉得,壹基金本來是李連傑小我的,厥後馬蔚華、馬雲、馬化騰、王石、我,另有幾小我,我們一人拿了1000萬元,把它重新註冊了。這些企業家在這方麵做事很有效力,並且毫不貪汙,因為你都捐款了,還貪汙它乾嗎呢?我和李東生(TCL個人董事長)最早建議了一項公益基金,叫作愛佑中原慈悲基金,現在已經成為環球最大的兒童先本性心臟病基金,每年做幾千例兒童心臟病手術。這些錢不是我一小我捐的,也不是李東生一小我捐的,我們隻是建議者,我們會去找錢,也就是有效地構造募集,進步履行效力,這就是企業家的本事。用非當局構造和公益構造的情勢有效、耐久地回饋社會,這就是當代公益慈悲的體例。目前,海內一共有1300多家以企業和小我名義建議的私募公益基金會。
大師都曉得陳逸飛的故事,陳逸飛歸天的時候,他現在的太太、之前的太太和兒子曾經爭遺產,厥後為甚麼無聲無息了呢?據我所知,這跟稅有關。陳逸飛是美國籍,他們家的人爭遺產要在美國打官司。美國的法院說打官司能夠,先備案,備案之前先對資產做個評價,你們先把遺產稅押在銀行,然後再打官司。開端他們感覺陳先生錢很多,假定有1000萬美圓,那就要交500萬美圓現金給法院,然後才氣開端打官司。但孃兒幾個冇那麼多錢,冇那麼多錢也不可,因為你們已經透露你們有遺產了,你們就得想體例把它變現了。也就是說,要先把資產全數賣掉,把稅扣掉,剩下的錢他們再爭。厥後他們一想,感覺冇甚麼意義,大師都是親人,就這點兒錢,相互籌議一下分了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