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目睹者開端報告案發的顛末:淩晨三點多雨剛停,兩個目睹者的車就停在小區大門外的路邊,間隔渣滓站約莫十幾米的間隔,目睹者甲的車輛在前。
“啊?”兩個目睹者鬼鬼祟祟的對視了一眼,囁嚅道:“我們……我們冇事兒……就是路過……”
林皓陽等人正聆聽著辦案職員的彙報,阿誰刑警隊長接了個電話,掛上電話後他奉告世人:方纔接到下級帶領的唆使,讓他頓時將案件移交給“市刑警大隊”,接辦的辦案職員正在趕來的途中。
三小我擠過人群鑽進了警示帶,並對前來禁止的刑警出示證件表白了身份,郭振華對幾個刑警叮嚀道:“這起案子的背景龐大,我要頓時見你們在現場批示的帶領!”很快,區公安局的一個刑警隊長,帶著一名技術職員和兩名區消防隊的“火情專家”趕了過來。
林皓陽直接掛斷了電話,環境告急、時候緊急,他已經冇偶然候對荊輝解釋了!區公安局刑隊的辦案職員不體味環境,假定他們把這起案子當作淺顯的“失火案”措置,那麼遵還是例:渣滓站屬於大眾設施,為了不影響公家的餬口次序,他們會在勘察現場後頓時撤離!如此一來,現場必然會被粉碎殆儘!
“哎……”郭振華悄悄推了推林皓陽,低聲提示道:“你冇事兒吧?”
如此短的受災時候,卻形成瞭如此龐大的風險!受害者的屍身被焚燬,特彆是靠近火源的下半身,小腿部和腳部已經碳化!
荊輝應道:“哦,我回局裡了,在初局辦公室呢,如何了?”
路過?在淩晨把車停在小區的門前那麼久,並且將近睡著了!這是路過嗎?望著麵前兩個惶恐失措的人,林皓陽鑒定他們有題目,並且是很大的題目:他們是在等甚麼首要的人!兩小我分乘兩輛車,說瞭然甚麼?毫無疑問,他們要等的毫不是一小我,而是幾小我……
林皓陽和郭振華來到了“金水灣”小區物業的保安室,冇過量久,臧小東帶著兩個現場目睹者走進了房間。
遠遠的看到那些圍觀的人群,林皓陽暗自鬆了一口氣:還好,區公安局的刑警還冇有撤走!
達到現場後,辦案職員調取了小區物業和小區劈麵一家花店的監控錄相,但是並冇有發明甚麼可疑的職員和跡象。
他們鑒定:這絕對不是淺顯的“伸展性”失火,而是多點同時起火!並且,肯定為起火點的阿誰金屬渣滓桶,破壞過於嚴峻,也不是淺顯火警產生的高溫所能達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