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皓陽為此大惑不解:當天早上,荊輝去田玉潔父母家的樓下接了田玉潔和孩子,那就申明荊輝和田玉潔在前一晚冇有住在一起!但是那很輕易瞭解:田玉潔那晚帶著孩子住在了父母家,以是臨時與荊輝“分家”了一晚,但是今晚呢?他們又“分家”了?林皓陽並不曉得,那天田玉潔隻是去打掃了一下他們的屋子!
固然分開了五年之久,可這個都會對於林皓陽來講還是是最熟諳的,因為這裡承載了他二十多年的愛恨情仇、喜怒哀樂……他熟諳這個都會,可對於這個都會而言,他倒是陌生的!因為他此時的樣貌,因為他此時的身份……除了那顆心,他的統統都變得臉孔全非。五年了,這裡已經不再有他的位置,在這個都會的日記裡,“林皓陽”這個名字隻能屬於疇昔、屬於回想,畢竟,他是一個已經死了的人。
小潔和輝子在一起了?那是他們的孩子嗎?林皓陽給了本身一個必定的答案!因為他曉得,輝子一向對小潔有好感,並且輝子是一個可貴的小夥子,他真的很超卓,小潔能跟他在一起……林皓陽很心傷,很妒忌,卻也很欣喜:既然,他已經冇有了照顧小潔的資格,輝子或許是她最好的挑選。
兩輛該死的摩托車驚擾了林皓陽的“冷靜存眷”,眼看著本身的兒子和母親就在離他不遠的處所身處險境,危急關頭,林皓陽奮不顧身的衝了上去,將一場災害勝利化解!但是如此一來,他算是完整的透露在了陽光之下,也透露在了母親和兒子的麵前!不但如此,他的“義舉”還引來了大量的圍觀大眾,也引來了交警和荊輝……
歸正就是阿誰意義!就算林皓陽骸骨未寒,田玉潔就嫁給了荊輝,然後他們用最快的速率有了孩子,刨去十月懷胎的時候,那孩子頂多也就三歲吧?可那孩子也太大了!當然,林皓陽並不肯定一個三歲的孩子“最大能長多大”!
從那天開端,林皓陽幾近每天都去幼兒園看兒子,直到上個週一的淩晨……那天,他和以往一樣躲在遠處,看到田玉潔分開以後,他便迫不及待的擠過接送孩子的人群,想到幼兒園的柵欄外看兒子,但是他冇想到,田玉潔又折返了返來:給兒子送那桶健忘帶的蛋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