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而過後不久,海崖論壇內一個帖子紅了!
“挖槽,樓主公司倒大黴了!不過……明天上班,我也聽公司的人說公司收到了法院傳票!”
傳播的這些不實的東西對孩子本身就不好,並且它還會對社會產生必然的不良影響。是以上層的人早就想整治了,而蘇錦程的事件則讓他們找到了一個機遇。是以在時候剛到法律的臨界點,他們就開端籌算控告那群彷彿垂垂的不把法律看在眼裡的媒體,因而他們才顧不上蘇錦程還在上課,就來到學院找他,但願他能把剩下的媒體也控告完,畢竟……該是時候清理一下收集環境了!!!
還在看著質料的蘇錦程楞了一下,盯著這個男人看了好一會才點點頭,“是啊。”
邇來,未成年進文娛圈的數量大增,但文娛圈對未成年的寬大卻冇有因為他們是未成年而有所收斂,而是‘一視同仁’。是以鬨緋聞的人很多,此中有一部分緋聞是真的,但也有一部分則是觸不及防之下被人黑的。
“對,樓首要謹慎啊,彆被受氣了!”
“為甚麼最開端傳播資訊的媒體不需求我來挑選是否控告?”蘇錦程有些明白又有些不明白。最開端公佈這個子虛動靜的是三家小媒體,此中兩家名不見經傳,而彆的一家則非常著名,以傳播緋聞著名,不過因為媒體的人善於打擦邊球,這麼些年也固執的存活下來,並獲得必然生長。
“當然能夠,遵循《未成年庇護法》的規定,以及你本身的精力狀況,這是完整可行的,畢竟此次事件形成的成果空前卑劣,並且影響範圍大,對你形成了嚴峻的名譽喪失和嚴峻的精力傷害,是以你有權決定是否對參與此次案件的媒體做出控告。當然……最開端傳播這個資訊的媒體不需求您做出控告,我們在來之前已經做好了司法備案。”
但他也不傻啊!這文娛圈那麼多媒體,如果本身都給獲咎光了,那不就變相被封殺了嗎?到時後哪管本身是甚麼至公司老闆的兒子,哪怕總統的兒子都不必然有效吧?
孩子是故國的將來,鑒於聯邦人的高壽命,還冇滿18歲的孩子在這裡的確就是個花骨朵一樣,還冇來得及生長呢!可……看看那些媒體?說是公開裡指導著人們對未成年的誹謗都能說上,不要說甚麼談吐自在,李祐梁感覺在法律的範圍內的事情才叫自在!違背法律的那不叫自在,叫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