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杜星華頓了頓,然後警省的點頭。
“十仲春二十四號的聖誕節,你和譚菲菲去城東的“三十酒度吧”喝過酒對嗎?”
毛明一口氣冇上來,差點暈疇昔。
主審法官點頭,表示這段問話有效。
“你親眼瞥見的?”
“因為需求練歌的啟事,那段時候我常常出入樂山教員的音樂室,並且期間還去了天衡公司的灌音室幾次,時候應當彆離在十月尾和十一月初。”
天大的訊息!
“抗議有效。”主審法官說。
但是為甚麼有種已經認罪的感受?
“班師公司帶領不曉得嗎?”
狀師先生等他簽完,淺含笑了一下:“感謝。光陰,你說這些歌是你的,有甚麼證據嗎?”
“杜星華,毛明曾經有說過如何‘踩’光陰嗎?”狀師先生看出杜星華的神情竄改,便打鐵趁熱的問道。
洪濤咬緊了牙,不甘心的抱著膀子重重的靠在了椅背上。
“……”
狀師先生問他:“杜星華,你曉得毛明買歌的事情嗎?”
狀師先生抬頭看向主審法官,說:“法官大人,杜星華已經親口承認毛明對我當事方抱有歹意動機。”
這一擔擱又是好幾分鐘,杜星華被罵的心中火起,再開口的時候都不需求狀師扣問,就稀裡嘩啦倒豆子一樣的說了出來。
一……一千六……
最後狀師先生減輕語氣,一字一頓的說道:“是以我代表我的當事人,當庭提出上訴,告班師公司毛明和歌手杜星華,有決計爭光我當事人懷疑,並且究竟抄襲當事人嘔心瀝血的四首歌曲,必須補償我當事人究竟傷害和名譽喪失費969萬元。請法官大人予以備案!”
要說之前是文娛版頭條,那麼這個訊息如果不上社會版頭條,的確冇天理了!!
“不清楚,但是毛明曾經說公司上層支撐他的做法,並且還在高層集會上表揚過他,彷彿還發了很多的獎金。”
不過人既然冇暈,洪濤就隻能硬著頭皮上,問了光陰幾個題目,可惜因為這突如其來的證據讓他有些亂了陣腳,並冇有問出甚麼花腔來,隻能悻悻的回了坐位。
洪濤本想掐醒他,但是轉念一想,現在的情勢確切對他們倒黴,如果毛明暈了,便能夠開庭清算,隻要給他時候,一定不能勝利翻身。
狀師先生卻說:“杜星華,你發過誓的,不會作偽證,我想你明白作偽證的結果是甚麼。”
主審法官額頭的汗都冒了出來。這真是他這輩子迄今為止審理的最波盪起伏的官司了。臥槽!他現在也算是看明白了!之前的歌曲抄襲案底子就是小鬼打鬥!接下來纔是閻王鬥法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