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著走這類傍門,的確就是害人害己。
“光陰的經紀人……莫非是……”
他是溫澤濤狀師事件所的金牌狀師,叫洪濤。從業近十五年,參與的官司的勝率是百分之九十,這多虧了他才事情不久打的一場官司,硬是將一場交通肇事並逃逸的罪名變成了不測傷害,使得他不但是以大賺了一筆,還翻開了上層門路,幫著很多有錢人指鹿為馬倒置陰陽,荷包滿的不能再滿了。
庭審一開端,洪濤就劈裡啪啦拿出了一堆的證據,從班師公司的“造星打算”開端,到買歌的條約檔案,以及作曲人當初在製作歌曲時候的一個私家錄製的視屏,直至最後杜星華在灌音室裡錄歌為止,一些係列的證據的確就是板上釘釘的夠分量!
審判長低頭看了眼手上的質料:“被告狀師,我這裡冇有質料。”
為了搶占頭條,一時候觀眾席上隻看的見一個個玄色的發頂,幾近一牢記者都在發簡訊。剩下為數未幾的則用著看好戲的目光看向被告席上的幾小我,低聲群情著此次班師到底丟了多大的人。
第一百三十八章
“被告方的新證人出庭。”主審法官開口。
前提是真能翻身。
居合誌出去後一臉的寂然,看了看毛明那邊,又低頭閃躲開了。一起冷靜的被押到了證人席,也不敢再昂首看一眼。在貳內心,本身吃裡扒外叛變了光陰本就不對,現在又態度倒置告了毛明,也難為毛明給他那麼多錢治好了女兒的病,本身這背信棄義的,實在是抬不開端。
天衡的狀師先生站了起來,問:“居合誌,你是光陰的經紀人是嗎?你能解釋你賬戶上俄然多出的一百萬是那裡來的嗎?”
“冇有了。”
洪濤一邊安撫著,一邊在內心緩慢的算計。這場官司到了這裡就不好打了,但是不管如何都不能讓這小我說出本身曾經為捏造證據提出過定見,不然本身纔是真的倒了大黴了。
居合誌的話激起了一陣風波。觀眾席上的閃光燈狂閃,記者們都是一副鎮靜的神采。杜星華的腦袋要垂到腿上了。毛明則是目眥欲裂,捏著的拳頭上青筋高高鼓起,恨不得把居合誌吞吃入腹,方能解恨!
莫非樂山這邊就要鹹魚大翻身了?
世人嘩然!
“除了《紅妝仕》外,其他的名字和我當初賣的歌名不一樣,但是我聽過旋律,很多處所都很類似……抱愧,我是真的缺錢啊!我女兒病了!我冇錢治病!我不想做這類事的,我不得不做。我曉得我做錯了,我,我不但願你們諒解,我,我是真的有苦處……”居合誌的眼底都是懊悔的淚花。